同一块地批给两个公司?
市规委被诉“一女二嫁”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记者今天获悉,大兴区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民告官案件中,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被起诉“一女二嫁”。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背景很是复杂。”同创同德公司总经理陈作海说,早在2001年7月,该公司就购买了位于大兴区亦庄镇小羊坊村的9689平方米的土地,并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2年1月,市规委给该公司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核发给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据陈作海介绍,近年来商品房价格上涨不少,也有开发商看中该公司所处地区,但按占地和拆迁补偿标准,同创同德公司能拿1亿的补偿金,所以开发商望而却步。但是,有开发商在紧挨着同创同德公司的地方建商品房,而市规委在审批过程中出现了重复问题。
同创同德公司起诉称,市规委在2007年向某公司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8年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证一是把同创同德公司早已建好的、有合法手续的建筑物的一部分给割走了,二是把同创同德公司出行的道路占了一半,使大车无法出行,小车错车都很困难。
陈作海称:“现在的情况是开发商在盖楼,路还没占,我的房子他也没说要拆。既然不占,为什么规划要这么批呢?因为开发商的地方是在我们公司和一条大马路之间,如果不这样批,那楼间距就不够盖两排楼。但现在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我们公司的出行遇到问题,成为孤岛,二是以后开发商卖完楼,业主跑来说我的厂房占了业主的地儿,我再和业主打官司?”因此,同创同德公司起诉市规委,要求撤销其核发给开发商的许可证。
市规委则表示,向同创同德公司和某房地产公司核准的建设用地只是相邻关系,完全没有重叠和冲突,更不可能与同创同德公司的建筑物坐标发生冲突或者部分重叠,以至于直接切去该公司已经建成的部分建筑物。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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