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发生故障,给居民出行带来很大不便。 本报记者 倪娜 摄 |
不满服务 业主拖欠物业费200万
记者调查发现,业主拖欠物业费三大原因:收费标准不清、服务及小区场地争议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有的物业费一平米收1.5元,有的收2.5元,物业收费究竟有没有一个谱?服务质量不好,业主能不能不交或少交物业费?要涨物业费,究竟谁说了算?业主拖欠物业费达200多万元,物业公司该怎么办?本报推出《“汉版”物业条例邀你提建议》系列报道后,物业费问题成为读者关注的热点话题。
今日,本报将以“小区监管空白问题”展开新一轮调查,例如业主在小区内受到侵害,保安应不应该保护业主不受侵害,欢迎有相关经历的业主、物业公司,或有独特见解的各界人士通过本报建言。我们将认真收集民意,深入采访,剖析目前存在的问题,最终形成立法建议,提供给市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参考。
市民可登录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网站,查阅《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全文。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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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之收费标准
收多少有没有谱,究竟谁说了算?
案例1 物业费2.5元/平米 未入住就要缴费
家住汉阳小区的业主陈先生反映,自己住的小区位于汉阳江滩附近,交通虽然便利,但是物业费却高得让人难以承受。物业费每平米收费2.5元,成为汉阳区物业收费最高的小区。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6月30日,小区开始交房,可是事实上根本没法入住。小区里面还有3栋楼房要建,而且还要规划修一座桥。
但是陈先生被告知,从6月30日起就要预交半年的物业费和水电费。“像小区现在的状况,没办法在里面住,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啊?”陈先生提出质疑。自己买的房子有170多平米,就是不入住,一个月仅物业费就要交400多元。现在,陈先生房子已经交了,可是因为没有提前预交物业费,自己连买的房子都看不到。陈先生说,根据物业公司的说法,这次没交,以后入住还是得补交交房到入住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案例2 未与业主协商 物业费说涨就涨
在武昌徐东的新新花园小区居住的邓爹爹说,他是2003年搬进小区的,当时物业费还是0.8元/平米,到了2006年,当时小区物业公司就说要涨价,后来,引起了不少业主的反对。可是到了今年,物业公司还是涨了物业费,一平米收费1.2元。邓爹爹说,涨物业费,究竟是谁说了算?物业公司说涨就涨,业主的权益谁来保障。
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称,物业费上涨也是因为各种物价上涨。据介绍,因为嫌上涨后的物业费太贵,部分小区居民干脆拒交。
和新新花园小区业主一样,汉口西马路“百帝苑”小区的业主也曾遭遇过涨价“风波”。去年下半年,该小区物业公司要求涨价,引起了众多业主的不满。昨日,记者从该小区物业公司获悉,目前物业费还是保持1.2元/平米不变。
本报记者 王荣海
◇争议焦点之服务质量
对物业服务彻底失望 拖欠200万
老物业不愿走,新物业进不来
“如果物业好好的,我们为什么不缴费?缴了费享受不到服务,当然不认账!”昨日,卓刀泉南路的学雅芳邻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集体向本报反映,他们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彻底失望了,至今已拖欠物业管理费200多万元。
盗窃严重、电梯故障频发
“除了基本保洁以外,我们感觉不到物业公司的存在。”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刘建国和几位业主你一言我一语,细数小区物业管理的三大“罪状”。
首先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电子监控失效。“小区盗窃案件频发,自行车、电动车放在家门口经常被盗,最多的一家丢了三辆电动车!”他们说。更为恶劣的是入室盗窃案,警方前往侦查,物业却因摄像探头损坏、路灯损坏无法照明等原因提供不出监控录像。据悉,该小区有大约1/3的监控探头已损坏,未得到及时修复。
然后是电梯、消防等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刘建国说,小区电梯因故障把人困在里面已不是新闻,“很多小孩都有心理障碍,一个住13楼的业主,儿子不敢坐电梯,天天爬楼梯。另外消防设施老化、损坏,前段发生火灾,消防栓根本用不了。”
“为了省电,3盏走道灯拆掉1盏,消防门上的闭门器也不见了,还有变频器、电路板,反正属于公共设施的东西,经常不翼而飞,找物业公司也没得到解释。”业主们认为,这些八成是物业公司所为。
补缴可以,要求打折
据了解,学雅芳邻小区的物业费为1.2元/平方米,去年业主们因为对服务不满欠费40多万,至今已经累计超过200万。
“也正是这个欠费,导致现在老物业赖着不走,新物业进不来。”刘建国介绍,去年8月份,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公开招聘,该小区已经聘了新物业,协定今年10月1日新物业公司入驻,然而老物业以“收取拖欠的物业费”为由拒绝按时移交。
在业委会办公室,记者见到新物业公司的熊经理,他正在草拟一封写给洪山街派出所和洪山区房地局的信,希望相关部门支持小区顺利更换物业。业主们表示,只要更换物业,大家还是愿意把欠款补上的,但是鉴于服务满意度的问题,业主们要求“物业费打折收,算是弥补业主损失。”
记者随后前往该小区现在的物业服务部,办公室内七八个工作人员,均称负责人林经理外出,不便接受采访。
本报记者 刘春燕 实习生 程丹宁
◇争议焦点之小区场地
不满改变架空层用途 业主拒缴物业费
因为不满物业公司随意更改自家楼下架空层用途,洪山区柴林花园3栋的张先生,一气之下拒缴小区物业费,物业公司随后以其拖欠物业费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
“上周三,法官建议双方调解,但由于我们与物业公司分歧太大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昨日,张先生向记者谈及此事时,感觉自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今年8月31日,张先生突然接到洪山区法院的传票,原告正是在自家楼下办公的武汉佳园物业公司。“该公司以我从2007年3月31日至2009年4月30日拖欠物业费2091元为由,将我告上法庭。”
“不是我不愿缴纳物业费,而是物业先侵犯了我们业主的权益在先。”张先生说,2007年,小区物业私自将3栋住宅楼下的架空层改造成了物业办公室。当时,张先生和3栋的部分业主阻拦物业施工,物业公司却置之不理。在张先生看来,物业公司的做法不仅有些“蛮横”,更是对业主的不尊重。为此,张先生最终选择了以停缴物业费的方式,对物业公司进行无声的抗议。
“目前,该栋楼的14家住户,有7家停缴了物业费。”3栋的陈女士称,“物业随意改变架空层的用途,给房屋带来了安全隐患。”陈女士说。
目前,武汉佳园物业公司已经搬入3栋架空层内办公。该公司郑姓负责人称,针对居民担心架空层的改造会给房屋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他们专门请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检测,并出具权威的检测报告。
该负责人说,将楼房的架空层用作物业办公,其目的是改善物业的办公环境,从而使物管人员更好地为业主服务,“毕竟我们不是将架空层进行买卖和出租”。
本报记者 姚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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