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商法学年会昨日在蓉召开,参会专家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回应昨日,2009中国商法学年会在成都召开,全国各地的顶尖商法学权威会聚蓉城,共论“商法视野中的社会责任”。
观点一:公司捐款并非越多越好
昨日的大会主题发言中,汕头大学副教授刘小勇提出:公司在赈灾捐款中,不是越多越好,应该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
从公司及其股东的角度来看,捐赠是对其财产的支出,应该在合理的限度内。捐赠过多,无疑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如不捐赠或捐得太少,又有可能因未尽社会道义或未履行社会责任受到舆论谴责,从而影响公司声誉,甚至给公司造成损失。在这两种情形下,公司的管理者都有可能被追究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因此,公司管理者应该权衡社会责任和公司利益之间的平衡,科学做出决策。
观点二:贴片广告应是合法的
电影开始前总有或长或短的广告,不少人认为这是一种强制消费。不过,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认为,目前中国的法律并没有对贴片广告进行明令的禁止,“法无禁止即为合法,从这一点上说贴片广告的存在是合法的。”
江平教授表示,从电影业界来说,通常把这种方式看成了“潜规则”,很难说它是违法现象。现在广电局有一些规定,哪些广告不能做,那些时段不能插播广告,超出这些规定,那才是非法的。消法虽然有对消费者保护的条款,但不可能规定得那么细。
观点三:国企高管工资,
不同行业间应有所平衡
江平教授认为国有企业高管的工资,行业和行业之间,应该综合平均来思考,不能由于你的行业比较肥,所以工资就高,“人为造成行业之间的工资巨大差距是不合适的”。现在国资委有了规定,凡是国家控股的、国家垄断的,对这样的国有企业的高管薪酬有一定的限度,不能超过多少,这符合国家工资政策的要求。“你掌握的是国家垄断资源,这才使你产生的利润高,因此拿高工资是不合理的。”
本报记者 郑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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