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政协实际 努力实现提案工作的“四个转变”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0月14日17:26
人民政协是我国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由社会各个界别组成,肩负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三大职能,提案工作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主要形式之一,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年来,我市政协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结合本地实际,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不断提升提案工作实效,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一、提高提案质量,实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提案质量决定提案本身的价值,也反映着政协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在抓好提案数量的同时,强化了高质量提案的征集,拓宽征集渠道,优化提案结构,逐步实现提案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印发征集通知。每年全会前,我们都提前一个月向委员印发征集提案通知,号召委员搞好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意,提交高质量提案;说明提案质量标准和审查办法,号召委员知上情、知市情、知民情,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通过培训、典型带动等途径,引导委员强化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让委员把积极撰写、提交提案作为履职的自觉追求。建立政协网站,向委员赠阅《当代濮阳》、《濮阳大事月记》,召开座谈会、形势报告会、重要情况通报会、组织考察、视察等,使委员及时掌握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
抓好“三个结合”。视察调研活动、社情民意反映和委员的大会发言,是在深入调查、反复研究基础上形成的,一般都有精辟的论述、详尽的分析、独到的见解,建议往往能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事业有较大推进作用。几年来,我们注重抓好“三个结合”,及时把他们转化为提案或建议案,不仅提高了提案质量,也促进了科学建议的有效落实。
严格审查程序。坚持初审、复审、定审三关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提案立案的十一条标准,慎重稳妥地开展审查工作,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处理。或作为建议交有关部门参考,或退回委员修改,质量低、内容过于简略的不予立案,有效地保证了立案提案的质量。
二、提高办理质量,实现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办理是提案工作的核心和关键,而办理的最终目的是采纳和落实,发挥提案的最佳效益。近几年,我们从提高提案采纳率、落实率入手,不断改进办理方式,完善办理制度,实现了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
高层运作,确保重要提案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全会后,将集体提案和筛选出的重点提案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阅批。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对每件提案都提出了具体的承办要求。凡市委、市政府领导阅批的重点提案,在答复时一律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承办。在办理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领导还亲自参加部分重点提案的落实,推进问题的解决,对整体推进提案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主席、副主席领办重点提案。市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每年都选择提案反映相对集中、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有利于推动工作的问题作为重点提案,由主席、副主席领办。根据提案内容和提案所涉及的工作特点,采取调查研究、座谈讨论、现场办案、跟踪办理等督办方式,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推动提案的有效落实。
承办单位与提案者的紧密配合。几年来,承办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加强与提案者沟通交流,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一是办前走访。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立案以后,承办单位提前走访,主要了解委员提案的前因后果,了解提案的真正意图,掌握第一手材料,以确定承办的具体时间,沟通情况,沟通感情。二是办中求访。主要是承办单位研究协商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办中走访,办中求策,协商解决办理中出现的实际困难。这样提案转化工作将会大大加快。三是办后回访。承办单位在征求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征求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发挥提案的最大效益。
跟踪检查,督促承办单位建章立制。在每年提案即将办结时,我们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对办案大户进行检查。采取听汇报、验答复、查落实、听取提案者意见等方法,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协调,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提案全部办复后,对所有承办单位进行格次评定。评格采用综合积分和委员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把提案办理过程分解为重视程度、落实比例、委员满意率等8个方面30多个项目,使办理工作化为可考核的指标系统,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亲作为评选先进承办单位的重要依据。
三、推进齐抓共管,实现由提案委单独抓向专委会共同抓转变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等积极参与提案工作,形成协调高效的提案工作机制,增强提案工作合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不但参与督促办理提案,而且参与提案的审查,并帮助确定承办单位。每年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能筛选部分重点提案,并参与重点提案办理全过程。同时,注重将提案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调研课题,深化了提案工作,促进了问题的落实和解决。
四、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由被动应付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服务质量是提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年来,我们从加强学习、加强研究、加强联系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强化提案者、办理者、服务者三方的联合协调,推进提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加强学习,提高领导水平。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提案工作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提案工作制度、工作程度,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注重了解国情、省情、市情和社情民意,掌握我市重大决策和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应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新要求,为知情出力、搞好服务创造条件。
加强工作研究,落实工作计划。全会结束后,根据会议要求和提案征集情况,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提案委每年至少五次召开全体成员会,及时研究、处理提案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年终,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向主席会、常委会进行汇报。加强组织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提案人联系,及时将提案立案情况、转办单位告提案人,号召他们加强与承办单位联系,及时反馈,参与提案办理全过程;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联系,联合开展提案交办、督办、集中检查,联合表彰等工作;加强与承办单位联系,通过电话、信函、走访形式,加强工作积极协调。
努力推进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修订《提案工作条例》。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基础上,对《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了大幅度修订,增加了主席、副主席领办、各专委会会办、市委办、政府办答复等内容,提高了办理工作层次,为重点提案的重点办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制定《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意见》,使提案从交办、转办、行文、答复、反馈、归档等办理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落实提案工作制度。几年来,提案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提案工作制度和程序。如提案提交制度,提案委员会三关审查制度,市政府、市政协联合交办提案制度,市党政领导阅批重点提案和党派团体提案制度,委员反馈制度,集中检查和评格制度,表彰制度等。我们认真落实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并有重点地进行改进,使政协提案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富有成效。(郭丞)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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