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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市居民供热价格该不该涨?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0月14日17:30
  人民网太原10月14日电 (记者 伍彧彧) 今冬暖气费会不会涨价?涨多少?这个悬在太原市民嗓子眼的问题,10月11日,太原市物价局就城市居民供热价格调整举行听证会,供热企业声称“再不涨价,企业就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消费者代表确凿有力的深入调研,“百姓承受能力确实有限,呼唤暂缓调价”,双方各执一词。太原市城市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进行得如火如荼。两套方案,28位代表,一场针对供热价格的激烈辩论由此展开。

  太原市城市居民供热价格调整方案一:调价水平与额度:太原市热力公司集中供热居民热价按使用面积由3.60元调整为5.00元(按建筑面积由2.70元调整为3.75元),调价幅度为38.89%,年调价总额12495万元。非居民热价今年不做调整。调后综合热价为4.88元。太原市区域供热企业现行居民热价按使用面积计算为3.5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为2.625元)调整后参照太原市热力公司调后居民热价标准执行。

  调价后,影响采暖期(5个月)人均增加采暖费支出124.6元(每月24.92元),户均增支483.45元(每月96.69元)。影响太原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0.182个百分点。

  太原市城市居民供热价格调整方案二:调价水平与额度:太原市热力公司居民热价按使用面积由3.60元调整为5.33元(按建筑面积由2.70元调整为4.00元),调价幅度为48.15%,年调价总额15440万元。非居民热价今年不做调整。居民热价调整后综合热价为5.05元。太原市区域供热企业居民热价调整仍按方案一规定的原则执行。

  调价后,影响每采暖期人均增加采暖费支出153.97元(每月30.79元),户均增支597.4元(每月119.48元)。影响太原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0.224个百分点。

  供热企业:企业亏损严重

  在听证会,供热企业代表列出了一组数字:截至2008年年底,太原市供热面积为7566万平方米,其中市热力公司承担的面积为3400万平方米(热电联产2000万平方米、大型热源厂1400万平方米);太原一电、二电、东山、太钢、西山煤电等大型厂矿自供和利用工业余热集中供热承担的面积为1123万平方米;区域供热面积为3043万平方米。经山西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对太原市供热定价成本监审:2008年,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热力定价成本为25.48元/吉焦,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定价成本为30.38元/吉焦,两个电厂平均热力单位成本为27.93元/吉焦。2008年,太原市热力公司按建筑面积计算,供热单位定价成本为4.20元/平方米·月。按照2008年电厂平均热力成本和热力公司销售环节实际平均费用计算,太原市综合供热定价成本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4.95元/月。居民热价与成本倒挂2.55亿元。

  供热企业代表据理力争:由于煤炭价格的连年上涨,企业经营状况严峻。以煤价平均500元/吨计算,仅燃煤成本一项每月每平方米达3.85元,远高于现行热价(2.70元)水平。同时水、电费用及城镇职工平均工资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进一步加大了供热成本。同时,热费历史欠账较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第三,政府虽投入巨额补贴,但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亏损问题。经太原市有关部门核实,2008—2009年采暖季,省市政府投入供热补贴资金高达26150.5万元,但由于省市财力有限,缺口仍达22849.5万元。

  对此,供热企业提出,以去年为例,企业已亏损近5亿元,而单靠政府承诺补贴的2.5亿元,企业根本无法继续正常运营。就算是按提出的方案一测算,也只能解决1.21亿元的亏损,但还剩1.19亿元无法解决。

  消费者代表:群众负担过重

  在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郭凤琴说:“政府对公务员、离退休、事业单位人员等都有相关补助,但下岗职工、私企打工人员、中低收入群体却无任何补助,涨价只能增加这部分消费群体的负担,导致市民消费水平降低。”郭凤琴还提出,2008年,她所在的小区供热温度只能达到8℃—13℃,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对供热企业的服务监管,并对企业的盈亏进行透明化、公开化,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她希望暂缓调价。

  消费者代表赵解放(太原凯博尔公司)认为,居民供热价格与成本倒挂是事实,但非居民供热价格与成本并不倒挂,如果供热企业两个平均一下,是不是并不亏损?

  消费者代表闫桂荣(泰格律师事务所)认为,米袋子、菜篮子、暖房子是关乎老百姓生活的三件大事。她对100位不同消费层次的市民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是,基于国际国内经济的严峻形势,居民今年以来收入增速在放缓,调价暂缓执行比较好。

  作为下岗职工代表,绒织印染厂下岗职工赵秀丽代表说,提价幅度有点过高,许多市民家庭难以承受。消费者代表栗凤刚认为,据他研究,方案中有些数据偏大,失实,城市供热应以微利为原则,应与国家节能的大政方针同步,并采取多种供暖形式,真正从百姓的利益考虑。

  政府公务代表:涨价需慎重

  在听证会上,太原市统计局财贸处师超提出,今年物价指数下降,而煤炭价格却在上涨,居民收入增幅缓慢,调价可能引起社会性问题,希望政府能继续加大对供热企业的扶持力度,企业也应加强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尽快加快供热联动机制。

  太原市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程海凤认为,一定要处理好热源单位与供热价格的关系,防止企业管理不善而加大压力;热用户与热用费的关系,坚持公平负担、兼顾各方利益,确保社会和谐。“对低保户的补贴希望仍能执行2004年的补贴价格,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相应提高低保标准,关注边缘群体,适度给予优惠。”

  太原市建管委石永明建议,目前山西省供热还是主要以燃煤为主,希望全市能实行供热多元化,比如合理利用地源和水源等再生能源。

  太原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任懿代表也表示,省城居民收入在中西部属于中等偏下水平,作为煤炭资源大省,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把涨幅控制在20%-30%为宜。

  群众担心:听证会=涨价会?

  群众最为担心的问题是,一开听证会,就是涨价。群众对听证会的开法也提出了质疑。太原市旭兴花园一位叫魏小军的居民说,听证不能成为涨价会。其实涨价不涨价倒成了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冷不丁地就开个会,随便找几个人就成了代表,企业提什么条件会后就照办,那开这个会干什么?一开会听证会就涨价,这样的听证会没有意义。

  应当监督听证代表的遴选。据了解,价格听证会的组织必须遵循:“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内容,合理安排及确定听证会代表的构成及人数。听证会代表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一般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

  听证会不该“听而不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中对价格决策听证是这样定义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是指制定(包括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听证会不是听意见会,听了就要证,不应该是听而不证;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认为,“听证是听取证据或依据,可以对形成决策的重要环节或重要因素形成意见,进行肯定或否定。价格决策听证会,代表们就完全应该有权力通过投票的形式对申请方的申请材料形成决议,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和多数代表意见的,可以予以否决。”

  有关专家:成本核算有无水分? 对于物价部门提出的第二套方案,现场与会代表无一认同。中国联通山西分公司高级经济师张文霞女士认为,根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财务状况的说明材料需要评审的,可以指定具备资质条件的评审机构对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进行评审,由评审机构出具能证明材料真实性和合理性的评审报告。”

  张文霞女士认为,太原市供热价格的调整,关系到320多万市民的切身利益,在听证会召开前,对申请材料的财务审计是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应该由审计部门或财监部门对供热企业供热成本,进行客观公正的成本核算审计,以作为供热价格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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