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三种吸金术” 高回报作饵非法集资犯罪现新手法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0月15日08:46
警情发布
本报青岛10月14日电 记者张庆申 通讯员王建华段海鹰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近日发布全市治安警情播报,针对该市近期非法集资犯罪出现的3种新手法,警方提醒市民提高警惕,谨慎投资。
警方介绍3种犯罪手法分别是:犯罪分子非法成立创业投资公司,招募临时营销人员,在城市繁华地段或居民区举办讲座,向群众宣传创业投资的虚假理论,诱惑不明真相人员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通常承诺投资人年回报率在10%至20%之间,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并编造各种理由,造成投资无风险的假象,欺骗投资人;
建立基金销售网站高利诱惑群众投资。犯罪分子在网站上向群众销售名目繁多的基金。网站客服人员宣称,客户注册成功后即可获得500元开户礼金,所有账户存款每天产生0.5%的利息。当利息达到100元时就可以申请支付,但3个月内赎回存款,将被扣除存款额10%至15%的手续费。如果投资额大于3000元人民币,返利更高。据警方调查,存款的指定账户均是个人账户,且在境内有提款操作,这些网站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嫌疑;
美容院巧立名目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分子开办美容院,以“预存款换免费美容”方式,向群众宣传在美容院预存1万元至10万元不等数额,即可免费获赠价目不等的美容保健项目。在群众准备索要本金时,却发现美容院负责人已下落不明,无法索回本金。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这些美容院的非法活动,系同一伙人所为,且在北京、黑龙江、浙江、山东等多地连续作案,大部分群众由于“预存款”尚未到期,还没有得知被骗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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