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不知收购悍马细节 姚坚详解海外投资审批
来源:
东方早报
2009年10月16日01:03
东方早报记者 钱婵娟
昨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止到目前,商务部还没收到腾中重工有关收购悍马的任何正式申请。
能否获得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是“腾中买马”最终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昨日,腾中重工相关人士向早报记者表示,腾中重工肯定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做,目前相关工作在开展中。
“不知道腾中买了什么”
根据腾中与通用签订的最终协议,腾中重工将获得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同时,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需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此外,腾中重工还将承接悍马与现有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根据腾中的说法,将来要给悍马投资8亿美元以上,同时也在考虑未来在中国生产的可能。
不过,姚坚昨日表示,到目前为止,商务部对于腾中重工对外交易中所涉及的交易内容、交易结构、交易方式都没有准确的信息,从交易内容来看,究竟是要购买悍马的品牌,还是外观设计,还是对外实施股权的收购,不是很清楚。从交易结构来看,究竟是腾中重工直接对外交易,还是准备在美国或者其他第三地设立一家新的企业进行交易,也不是很清楚。此外,商务部对交易所需的资金、后续经营的投入,以及公司经营的情况,后续发展的模式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了解。此前,四川省商务厅和有关地市到过商务部沟通情况,他们也表示要回去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
姚坚强调,中国政府和商务部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交易投资,一贯持支持态度。
解疑“海外投资审批”
由于大家对海外投资的审批程序都不是特别清楚。姚坚昨日结合腾中收购悍马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他说,如果一个中国企业是以股权方式对外投资,或者是在境外设立企业、通过这个企业对外进行投资的话,根据国家的现行规定属于境外投资。境外投资需要在国家有关部门,包括发改委、商务部进行审批。对于用汇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要进行境外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批,在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如果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商务部会依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审批。
第二种情形,中国企业如果仅仅是收购国外品牌和技术,特别是外观的设计技术,而不是股权投资的话,如果收购的品牌和外观设计技术有意在中国境内使用,按照目前的管理体制,应当按照商标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有关规定,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负责审核。第三,如果一个中国企业有购买行为,计划在中国市场进口和销售进口汽车,按照《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取得品牌授权,并且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必要登记和备案,办理进口的许可。第四,如果中国企业实施中国境外收购以后,计划在国内生产和销售,需要按照中国的产业政策和吸收外资政策,办理有关的核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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