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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委员提议部分高速提速 公安厅称行不通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09年10月17日01:37

  高速提速至130 公安厅称行不通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夏令 通讯员 张其明) 今年省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提交提案指出,建议将路况较好的高速公路最高时速提至130公里。近日,省公安厅会办意见表示,120公里/小时是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因此不能提速。

  代表:高速路要跑到130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王子葵提交提案指出,高速路的目的是发挥高速疏导作用,提高车辆通行能力。但是按照我国限行的高速公路限速规定,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否则,最高要罚款2000元,并可同时吊扣驾驶执照。

  “高速公路限速规定较为机械单一,浪费了大量道路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速公路作用的发挥,影响了车辆全程的行驶速度。”王子葵说,而这也是“高速公路不高速”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建议,对线形较好、视线开阔、路况较好等有条件提速的高速公路适当提高最高时速,拟至130公里,避免高速公路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公安厅:暂时行不通

  近日,省公安厅对此提案答复了会办意见,公安厅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因此,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不得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120公里/小时。公安厅表示,近年来,对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和8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公路设计、咨询单位进行道路安全性评价后,按照“分车道、分车型、分路段”的原则合理地确定限制速度。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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