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大信访工作应处理好五种矛盾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0月19日15:01
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请求县人大解决问题的信访案件越来越多。如何做好县级人大信访工作,笔者认为应处理好五种矛盾:
一是信访案件增多和重点督办过少的矛盾。群众认为,人大任命“一府两院”干部,权力大得很!有事找人大的多,且都想有一个满意的结果。人大由于不直接处理问题,不像党政信访部门那样立马就能搞出“答案”,只对一些重点案件开展监督,直接重点督办的少。以致很多上访对象满怀信心而来,沮丧悻悻而归,难如人意。建议公开人大信访接待处理办法,增加人大信访工作透明度,尽量避免或减少上访对象误解。
二是上访对象期望值过高和人大无法满足的矛盾。信访对象向人大申诉、反映问题,人大对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较应手一些;对反映某些干部腐败,或党委部门的工作,则“软处理”的多一些,“要求解决”变成了“希望解决”。虽然一些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证据确凿,但多少显得力不从心。要重视人大制度和政策法规宣传,当好信访对象“向导”。
三是信访接待日和直接处理的矛盾。一些地方设立了人大主任信访接待日,本来是挺让人高兴的一件事,然而由于人大自身性质局限,对多数反映的问题只能“批转解决”,有关部门因为没有直接参与信访接待,认识、责任心不一定跟得上,一个皮球踢走,一个皮球又踢回来。遇到问题找人大,找来找去意见大。建议“人大信访接待日”活动应该进行公示,哪个接待日重点反映哪方面问题,哪些部门参与,合署办公。
四是信访工作人员过少和上访人员增多之间的矛盾。人大信访科(室)是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事机构,目前在一些地方,有的两三个人,有的地方只有一个人办公,有时上访人员很多,人大信访工作人员又少,还要下乡到单位了解情况,只好“闭门谢客”,上访人员越来越多,任务越压越重,事多难求精,只好对案件作个登记。在这方面,人大机关应该增加人员,加强力量,提高接访能力,拓宽民意渠道。
五是情况掌握不多和问题反映复杂之间的矛盾。人大信访工作人员由于不像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那样直接处理具体事情,对情况掌握得要少一些,经验相对缺乏,如农村政策、企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常识,人大信访人员由于知情范围有限,只有当“听众”的份,不能很好地做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无法入情入理。在这方面,人大机关信访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学习,多向书本学习、向群众学习,深入实际,拓宽知识面、知情面,力求胜任工作。(作者系河南省西峡县人大)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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