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惠州日报
据惠州日报报道(记者 孙晓说)35个政府工作部门整合调整为32个,职能上,逐步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备受各界关注的广东省惠州市政府机构改革昨日启动。按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组建了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这次改革有何背景、意义?与以往相比有何特点?将给政府职能带来那些转变?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背 景
改革开放以来惠州市已进行5次机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惠州市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和要求,先后于1983年、1988年、1997年、2001年和2004年进行了5次机构改革。”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每一次改革都针对当时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矛盾,在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不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不仅必要,而且迫切!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和宏观环境的限制,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存在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在谈到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背景时,该负责人说,惠州市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运行机制与惠州市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要求还不适应。因此,必须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此前,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并对近5年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明确要求。200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广东省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今年9月9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亮点一
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从35个政府工作部门整合调整为32个,如果仅从数量上看,属于“微调”。但从撤并和新组建的部门职责上看,则有着更深刻的内涵。
“这次改革并不是简单地减少机构数量,而是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延续与深化。”该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转变政府职能是这次机构改革的核心,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各地、各部门将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同时,将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实现从全能政府、管制型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在市政府层面,《方案》提出,市政府主要职责是注重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突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发挥城市中心作用和辐射带动功能;强化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加强环境保护,改善人居和生态环境;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部门层面,《方案》提出,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负责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制度化的协调配合和磋商机制,促进政府高效、协调、统一、规范运转。
亮点二
工作部门调整为32个,新组建4个部门
据了解,调整撤并机构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这次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将调整为32个,新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4个部门。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重新规划办公地点,机构合并和人员编制调整一步到位完成。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将市房产管理局担负的住房保障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主要将港务、公路的行政执法职能划入。此外,市编委办公室单独设置,仍为正处级,列市委机构序列,重新“三定”。市法制局、市口岸局由政府工作部门分别调整并入市政府办和市外经贸局,将设置过渡期,暂按现状运作。市打私办并入市政府办。市农业局加挂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市委农办连人带编划入市农业局。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金融工作局牌子,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连人带编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亮点三
将改革创新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目的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要着力解决“两大问题”: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为此,《方案》提出,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在服务群众方面,将改革创新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优化运行机制,探索和完善有效的便民利民服务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市政府各部门及市、县、镇三级联网办公,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行政效率。加大政府职能授权和转移管理力度,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亮点四
明年前全市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该负责人透露,市本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将于2009年11月底基本完成。同时,这次改革把市政府和县(区)政府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时间上将市政府机构改革与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一并部署,同步推进。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其机构编制方案于今年4月获市委、市政府批准。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原定机构编制方案运作,个别需要调整的机构将按程序上报审批。
《方案》提出,要严格控制机构数量。不突破省规定的政府机构设置限额,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市有关部门将于2010年前在全市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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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调整内容
1、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市经济贸易局、市信息产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市经济贸易局、市信息产业局。
2、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由单独设置调整为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
3、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市委机构序列。
4、组建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市规划建设局的职责,以及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再保留市规划建设局。
5、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交通局。
6、市农业局挂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职责划入市农业局。
7、将市法制局并入市政府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挂市法制局牌子。
8、将市口岸局并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挂市口岸局牌子。
9、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由原市规划建设局管理。
10、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1、市政府办公室挂市政府金融工作局牌子。不再保留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其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12、将市政府办公室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的职责,以及市法制局公路“三乱”行为查处的职责划入市监察局。
13、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及其办事机构。凡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可由某一部门承担或由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共同承担的工作任务,不设立新的议事协调机构。确需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将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并入市政府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挂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