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将执行权一分为四 分权制衡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0月20日06:34
人民网重庆10月19日电(记者侯露露)为破解“执行难”,以分权制衡为核心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近日出台,将执行权分离为执行启动权、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执行监督权,分别确定由不同部门组织行使,分权制衡。
《意见》规定,在同一内设部门,财产查控权、处分权也由不同合议庭和人员行使,打破同一执行人员“包案到底”的工作模式,将具有相对独立属性和运行规律的权力分配给不同部门行使。
(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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