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政策应考量可行性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0月20日08:34
大东区 田英
两月前沈城出台“禁行令”,12条街路禁行电动自行车,可至今这些路面仍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通行。笔者以为,管理部门当初禁行的出发点是好的,不让超速的电动自行车肇事。然而,由于管力不足,销售环节监管没跟上等原因,结果禁行只能是“禁而不止”。其实,这样的有禁难行之令并不少见,使法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受到伤害。
任何政策法令的制定都离不开相应的社会环境,特别是涉及公众的政策。有些涉及民众利益和改变生活常规的政策,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应事前进行可行性研究,征求专家和公众代表意见,不能只靠一纸通告行事。否则欲速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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