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石部长,各位来宾、各位朋友,早上好。
我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起草工作,不过始终在跟踪立法。循环经济促进法非常重要,我也进行了一些深入研究。今天就把我研究的情况向各位做一个汇报。主要是三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关于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第二是有关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一些理念问题。三是一些主要的制度。
关于立法的背景,社会各方面都非常关注,想了解这个法的来龙去脉、背后等。首先我们来回顾循环经济促进法这部法律的演变过程。我接触环境立法较早,从1995年开始就接触了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当时是国家经贸委起草的,叫资源综合利用法。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资源综合利用立法有点蹊跷,他们对资源综合利用这个概念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解,所以当时就搁置了一段。当时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在进行一些环境的外交和环境的法律合作,就开始关注清洁生产法。环资委就开始组织了一些项目、研讨会,专门研究清洁生产法。经过有关部门的协商讨论,最后确定制定清洁生产法。经过常委会讨论,认为清洁生产在中国要推开不容易也不现实,所以搞了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4年的前后,根据国外废弃物处理的一些法律规定,还有物质循环的一些理念,提出了关于循环经济的思想和理念。在这种情况下,当时国家环保局出了一本书《国外循环经济法汇编》,对环资委当时的影响比较大,就开始探讨循环经济的问题,有人提出要制定循环经济法,然后开始讨论循环经济法的制定。环资委经过论证、研究,把循环经济法的立法工作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经认真考虑,认为当时在中国搞循环经济法可能不太成熟,所以在2004年以前就没有把循环经济法写入立法规划。2005年召开全国环境资源研讨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议上做了一个讲话,其中谈到了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工作。国家领导人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环资委进一步做工作,开了大量的研讨会,然后再次提出要制定循环经济法。在这种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可以把它作为二类写入,后来又提到一类。这部法经过2005年写入以后,经过了两届四次常委会讨论。大家都知道,常委会讨论一般是一个法要三次,这个经过了四次两届,中间又搁置了一段时间,说明它的争议很大。现在这部法已经实施将近9个月了,它需要配套的行政法规来支持这个法。也就是说,未来这部法的贯彻实施需要大量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来支持。
循环经济法制定的原因有这样几个方面。一个是学术界的主张,第二是政策法律原因,第三是国际背景,第四是国内立法的一些必要性,有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要求。再就是从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内容当中可以看到。循环经济促进法最早提出是从航天宇宙飞船的研究当中,由波尔丁提出这样一个理念,在飞船内部资源的不断耗尽,最后飞船就毁灭,为了延续飞船的寿命,要把飞船内部的物质消耗进行循环。由这个原理引发,如果说在整个世界上能够把资源循环起来,就可以延续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时间。但是,这个理念引入国内以后,没有按照原意说是资源的循环利用,而是提到了更高层次,叫循环经济。同时在2002年的时候,大量的研讨会、论文出现,还有一些报告,谈到的都是关于循环经济。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术界主张开始了,提出的基本原理就是学习生态、生物链的原理来建立产业链、形成循环经济的产业链,基本思想是三R、四R,就是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或者叫无害化、安全化和再循环。经过全国人大环资委的最后讨论,采纳了三R,没有采纳四R。具体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刚才讲的总书记讲话,再一个是十七大报告。十七大报告当中提出了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纳入规划也应该算是一个政治原因。国际背景就是当时物质循环理念在欧洲开始,在美洲、在世界各地广泛传播,各种关于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理念对国内有很大影响。另外,由于气候变化的一些考虑,我们承受着节能减排的压力,所以我们“十一五”规划制定了节能减排的目标,循环经济也就包含在其中。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