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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定乘客乘蓝牌车作伪证将被拘留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09年10月21日01:50

  “乘客作伪证将被拘” 反对声一边倒

  深圳治理蓝牌车新政策被指治标不治本

  信息时报讯(记者 黄鹏 童丹) 前日,深圳警方对外公布,今后警方或将对开蓝牌车从事非法营运者依法实施拘留,乘客若提供虚假证词妨碍执行公务,也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此消息一出街便引来坊间热论,乘客是否该负连带责任且重至行政拘留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

  乘客作伪证将被拘

  在前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颜昌银表示,过去,不少蓝牌车司机为了防止被抓,会采取恐吓、威逼等方式威胁乘客提供虚假证词,不少乘客在接受调查时甚至出现推翻证词的情况,为此,警方除了依法对蓝牌车司机进行拘留等处罚外,还将对提供虚假证词、妨碍警方执行公务的乘客进行严厉处罚,一旦乘客提供虚假证词,将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舆论反对声一边倒

  昨日,该消息公布之后,立即引来市民热论,有赞有弹,不过,表示反对的“弹”声几乎是一边倒。在网上,有网友提出了强烈质疑,名为“霹雷”的网友表示,没有公交车到目的地,或公交车少,坐车难,不让坐非法营运车,上下班都成问题;也有网友表示政府应考虑“蓝牌车”的深层问题,名为“都被注册光了”的网友就说“怎么深圳的权力部门不思考一下乘客为何愿坐蓝牌车”,给网友抛出“议题”。

  也有市民提出,搭蓝牌车大多时候都是乘客搭不到车的无奈之举,此举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治本应该从完善配套设施入手,配套完善了肯定没人愿意坐蓝牌车;也有市民质疑“提供虚假证词”的界定,如果乘客不作证或不如实作证,不知道在不在“提供虚假证词”范围内,而拘留的依据又是什么?

  律师说法

  乘客不作证不构成违法

  昨日,记者就该问题咨询了广东华安联合律师所的资深律师丁一元。他表示,“蓝牌车”违法首先违反的是运营行政法规、规章,属于民事行为范畴,不构成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行政责任。在我国,公民有作证的义务,但是乘客如果不作证、不配合,并不构成违法,只能对其进行说服教育。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乘客会被拘留呢?丁一元说,“包庇”一词属于刑事术语,在民事行为中不涉及。所谓“提供虚假证词”属于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环,而这只是在司法部门行使权利或者司机提起诉讼过程中才会出现,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乘客提供了“虚假证词”将被实行司法拘留,但是有关部门在查扣车辆的时候就拘留乘客或许不妥。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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