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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居民七嘴八舌议供热涨价

来源:山西日报
2009年10月21日02:26
  时间:2009-10-21 01:55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新闻背景

  10月11日,太原市物价局召开居民热价调整听证会。据物价局介绍,2005年调整居民供热价格以来,由于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及其他多种因素,成本与价格倒挂,供热企业亏损严重,此次调整供热价格是为了保障城市正常稳定供热。

  物价部门制定了两套调价方案。方案一:太原市热力公司集中供热,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计算,由2.70元/平方米·月调整为3.75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由3.60元/平方米·月调整为5.00元/平方米·月),调价幅度为38.89%,区域供热与集中供热同价;方案二:集中供热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计算,由2.70元/平方米·月调整为4.00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由3.60元/平方米·月调整为5.33元/平方米·月),调价幅度为48.15%,区域供热与集中供热同价。此次民用热价调整,坚持分步到位和政府财政、企业、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结合我省煤炭资源丰富的实际,居民热价水平安排将低于北方15个省会城市热价平均水平,低于我省相邻省会城市的热价平均水平。

  热价过高 难以承受

  听证会前,有60户居民接受了媒体调查,他们的意见是:明确政府补贴额度、照顾低保边缘低收入群体、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监督。

  接受媒体调查的用户来自滨河花苑、太航宿舍等小区,包括国有企业职工、教师和下岗工人等人员。其中41户为集中供热户,19户为区域供热户。通过问卷调查,29人表示因会影响到基本生活不同意上调热价,占参与调查人数的48.3%,主要涉及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和下岗工人;26人表示两套方案制定的热价标准都过高,占参与调查人数的43.3%,主要涉及教师、公务员和私企老板;5人同意调价方案一,占参与调查人数的8.4%,主要涉及律师、教师、公务员中少数收入较高者。

  有人希望明确政府用于供热财政补贴的具体额度及补贴方式;针对低保边缘群体收入不高,但又享受不到低保待遇的现状,建议政府对边缘群体给予一定政策倾斜;供热质量也是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有超过1/3的人提出,去年冬季室内温度很低,从来达不到18℃,今年大年初六,家里温度才12℃—13℃。他们建议,能否将居民采暖费由前置收费改为后置收费,或者按月收费,以便消费者监督供热企业。

  有人认为,供热毕竟是公用事业,具有公共利益性,不要把改善企业职工福利待遇引发的亏损转嫁到居民头上,希望政府在百姓可承受范围内适当调整热价,让老百姓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涨价太多 理由不足

  听证会后,本报记者对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说到热价,市民议论纷纷,他们的意见大致分为三种:

  一种声音认为,涨价没有道理。他们提出,供热公司是个新企业、新设备、新机器、新管道,70%以上是临时工,供热价格也不低,再说大管道当时是国家投资,小区管道是小区出钱,比如省邮电管理局当时就出了几百万,才运营了几年,怎么就能亏损?亏损说明企业经营有问题。照这样运行,再过10年,机器要更新,管道要更新,设备要维修,该怎样涨价?

  不要听企业说亏损就涨价,先给市民交代涨价的理由。建议由审计部门牵头,物价部门参与,把供热公司的经营状况比如用水、用电、用煤等情况,给市民一个明确的交代。前两年煤炭涨价是真,但去年到今年煤炭价格不仅没涨反而还有所降低,这是公开报道的,而且,电费没涨价、水费也没涨价,凭啥供热要涨价?没有道理。

  据说今年集中供热又要新增6万户,不应该把新增的费用摊到老用户的头上。

  再说,山西煤炭是本省的,供热不能和外省比,应该优惠老百姓。解放以来,山西煤炭支援国家和外省建设,造成的污染十分严重,给老百姓造成多大的危害,取暖难道还不该优惠?

  一种声音认为,微上调5%大家还可以接受。他们认为,国家一直在抑制物价,今年一、二季度,所有物价都在回落。供热企业是社会福利单位,民生企业,涉及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利益,涨价太多,不仅老百姓承受不了,还和国家政策唱反调。微上调5%,大家还可以接受,一下子上涨38%还多,这不是搞物价膨胀?

  一种声音认为,要听听多数人的意见,不能光看少数公务员。太原地区60%以上都是工人,现在住房面积是扩大了,人均27平方米,但太原地区除了个别企业效益还可以外,大部分企业平均工资1000元出头。工人生活已经很困难了,现在供热又要大幅度涨价,平均下来,一个人一个冬季就要多掏100多元取暖费,他们掏不起钱,怎么办?一位退休职工介绍自己家庭情况,月收入1300元,按现行3.6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费,一个采暖季共需交纳采暖费720元,按方案一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费,一个采暖季共需交纳采暖费1000元,一个采暖季多交280元。对这户居民来说,意味着一个采暖季要交纳的采暖费在5个月的家庭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增长了4%,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值得欣慰的是,10月15日省政府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城乡居民冬季供热、取暖有关工作,会议强调要扎扎实实落实好保障城乡居民冬季取暖的各项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城乡居民冬季供热取暖用煤市长负责制,对本地区冬季供热取暖用煤、用气的数量、价格、办法做到心中有数,各有关部门抓好落实;要保证充足供应和价格合理,确保每一户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用得上、用得起煤和气;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切实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取暖问题,不能让一个群众挨冷受冻。我们坚信,有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大家就会过一个温温暖暖的冬季。

  本报记者 姚姬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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