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泼狱友老犯人加刑两年 曾坐牢29年
一名老犯人在监狱服刑期间,热水烫伤狱友。10月20日,52岁的罗申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个月零二十一日,剥夺政治权利九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据了解,这名老犯人15岁入狱,37年间9次被判刑,其中29年在监狱度过。
据法官介绍,罗申在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期间,因琐事对同在该分监区服刑的张建怀恨在心。今年3月30日下午6时30分,罗申从水房内接了一盆热水后,将热水泼到正与他人玩牌的张建身上,造成张建“面部及双下肢烫伤,Ⅰ度-Ⅱ度,烫伤面积占体表面积8%”。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据悉,罗申15岁入狱,在漫长的37年中屡次犯罪,绝大部分时间是在监狱度过的,而其此次服刑完毕,已经是67岁的老人了。
1972年10月,罗申因偷窃行为被强制劳动三年,1973年因逃跑被劳动教养三年,1979年9月因偷窃被劳动教养3年,1981年4月因犯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87年4月因偷窃被劳动教养3年,1992年8月因偷窃被延长劳动教养一年,1994年12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7年11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1月24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记者:刘砥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