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庆 刘钟永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0月21日15:46
中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记者张晶)据中国之声15时21分报道,今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和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两案一审宣判共判处3人死刑3人死缓。
今天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杨天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刘成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骨干成员简少坤、曾川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九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日上午10点,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判处刘钟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郑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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