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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背41万贷款“黑锅” 信用社员工赔8万私了 |
新野农民工“被贷款”41万 信用社员工赔8万私了
记者 张定有/文图
今报南阳讯 从没贷过款,却有3次莫名其妙的银行贷款记录,让农民工陈平枫贷款购房受阻。4次返乡奔波后,昨天,信用社一员工以赔偿8万元损失为代价,取得了陈平枫的谅解。
农民工背41万贷款“黑锅”
陈平枫是新野县新甸铺镇人,在北京打工已经11年。今年5月,陈平枫和丈夫李伟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决定买下。在交了10万元定金后,夫妇俩决定在当地银行贷款购房。然而,去办理贷款手续时,银行却告知陈平枫,因她在家乡曾有一笔15万元的贷款至今未还,无法重新申请贷款。
陈平枫当时感到非常吃惊,称自己从来没有在银行贷过款,何来如此贷款记录?随后,陈平枫在有关部门查阅了“个人信用报告”,她确实有3笔贷款,一共41万元。
3笔贷款均发生在2008年,期限均为1个月,两笔各15万元,一笔11万元。其中,一笔15万元的贷款到期后至今未还。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新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甸铺信用社(下称新甸铺信用社)。
4次从北京返乡“正名”
自己的身份证既没有借出,也没有丢失,谁能拿着它到银行贷出41万元呢?陈平枫决定回家乡弄个水落石出。
在向当地警方报案后,今年6月29日,新甸铺信用社向陈平枫出具了一份证明,称陈平枫在信用社贷款3笔,已分别还清,“截至现在陈平枫在我社无贷款”。拿着这份证明,陈平枫返回了北京,可当她再次走进银行时,银行告诉她虽然持有“证明”,但15万元的贷款仍然显示没有归还。
无奈,陈平枫再次返回家乡,经过交涉,开了第二份证明,但还是没能让陈平枫办成房贷,还是因为“一笔15万元贷款未还”的记录,始终没有消除。
陈平枫说,因为没能交齐剩余房款,她在北京签订的购房协议宣告无效,对方以她违约为由,不肯退还所交的10万元定金。
信用社有人出8万元私了
昨天上午,李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经过几天交涉,贷款“黑锅”一事以私了结束。
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大意为“李会庆因工作失误造成了眼前的一切,愿一次性赔偿陈平枫经济损失8万元,以后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协议是以李会庆的名义签订的,协议书是一张便笺,上面只有双方签字,并没有新甸铺信用社的公章出现。
据了解,李会庆只是新甸铺信用社一名普通职工。李伟说,往返费用加上此前10万元的购房定金,8万元赔偿远远不够,但考虑到路途遥远,就勉强接受了。
李伟说,让他们夫妇无法理解的是,陈平枫的身份证是从何而来,始终没人正面回答他们,至今仍是一个谜。
贷款“黑锅”留下重重疑问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新甸铺信用社进行调查,但营业厅工作人员称信用社领导外出学习,其他人不了解情况,无法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又赶到新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该社综合办公室主任秦军良得知采访意图后,称社领导均不在单位,事后他们将组织人员调查此事,适当时候反馈结果。
谁伪造了陈平枫的身份证?贷款者又是怎样瞒过了信用社的严格审查?是骗术高明还是内外勾结?以上悬疑,都有待新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调查来揭开谜底。
李伟认为,陈平枫背上贷款“黑锅”的背后,肯定会有一些有预谋的经济违法行为。
如何才能保护好个人信息
记者了解到,身份信息被盗的后果非常严重,对方可以利用被盗者的身份开设银行账户订购手机,也可拿被盗者的财产做抵押贷款以及购买汽车等。
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金融部门给出了几点建议:除非是你主动联系的人,否则不要在电话、网上或邮件中透露私人信息;如果提供了个人信息,一定要明确知道这些信息将用于何种目的;除非必要,不要和别人共用私人信息;至少每年检查一次你的信用历史记录,这是用来查找是否有人未经你的允许擅自使用你的个人财务信息的最佳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