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0月23日电(记者朱峰)记者23日从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获悉,10月21日,容城县公安局在北京市宣武区某住宅小区将所谓容城“艾滋女”事件的始作俑者杨某抓获,并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刑事拘留。
据警方透露,10月18日,容城籍女子闫德利及其家人来到容城县贾光派出所报案,反映有人在该县容城镇至贾光村道路沿线以及本村街道、自家门前散发有损其名誉和人格的印刷品,并向警方提供了捡拾到的161页数百张图片;同时反映有人在互联网上散布相同内容的图片和视频。
根据闫德利及其家人提供的有关证据,容城县公安局迅速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在保定市公安局的指导下展开缜密侦查。经查,闫德利所受遭遇均系杨某所为,杨某落网后对此供认不讳。杨某系北京人,生于1976年8月,已婚,1992年曾因盗窃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治安拘留15天。
警方查明,2008年3月,一直在北京打工的闫德利结识了杨某,两人同居。今年6月,闫德利提出分手,杨某不同意,对其百般纠缠,遭到闫德利拒绝。杨某对此怀恨在心,8月初,杨某从中关村专门购买了笔记本电脑、上网卡、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将二人同居时的私密照片打印在250张A4纸上,并配以对闫德利的诽谤文字,于8月21日、26日两次从北京驱车前往容城散发,同时通过手机彩信的方式,向闫德利的亲友发送上述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