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让“钓鱼式执法”见光死
来源:
红网
2009年10月26日00:17
广州一位男子新买面包车遭“钓鱼执法”。当事人求情时,车管所工作人员说:“你是不是傻啊,你这几天有没有看报纸啊,钓鱼你懂不懂?”(10月24日《南方日报》)
这几天,上海的“钓鱼式执法”,已经演变为一起公共事件。执法部门雇佣泼皮无赖,普遍撒布诱饵,通过这样的方式执法查处黑车,新的创意却难让人拍手叫好。以毒攻毒、以恶制邪,“钓鱼式执法”,危害猛于虎。现在,广州的执法部门,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拿“钓鱼式执法”来炫耀,这到底是何居心?难道还没有从中吸取教训?怎么这么厚颜无耻?
都说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昔日,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今天,我们的执法部门,竟然也使出这种卑鄙的伎俩,运用极富创意的“钓鱼式执法”,无疑让人心痛之极。殊不知,如此一来,“钓鱼式执法”,其效果只会背道而驰,社会信任危机加剧,官民矛盾加剧,民众对执法部门的信任度降低。执法部门采取新的方式来执法,这本身并没有错,但起码采用的新的方式,要符合最基本的人伦道德。
我们的社会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执法部门应该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应该亲临现场,倾听群众呼声,秉公执法。上海的执法部门,雇佣一批素质参差不齐的人,通过奖金的方式激励他们查处黑车,这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凡事儿过犹不及,过分地追求经济效益,就会驱动协管员想歪点子完成任务。可以说,“钓鱼式执法”不仅辱没了执法者的形象,降低了执法者在民众心中的威信,也使官民信任度降低,社会信任危机不断加剧。
在公众的追问下,上海的某些部门依然闪烁其辞、顾左右而言他,却不肯承认错误。其实,勇于承认错误,才能挽救执法部门在公众心中的形象。不肯承认错误,只会让“钓鱼”执法的部门,在错误的歧途上,越走越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应该成为执法的最基本方式。法治社会,只有政府带头依法行政,才能促进整个社会法治氛围的形成。如果政府都不能起好模范作用,上梁不正下梁歪,其后果不堪设想。“钓鱼式执法”的人,给人的印象,不是包公式的秉公断案,而是充满匪气的信手胡来。猫为捉到老鼠不择手段,违背最基本的人伦道德,只会丧尽天良。这种随意、任性,只会让司机朋友对执法者避之不及。
现在的执法公信度,尚未病入骨髓,只是并在肌肤、并在腠理,若能及时挽救,应该能挽回局面。虽然不能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但执法部门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遣散那些素质参差不齐的协管员,自己身体力行,科学执法、依条文执法,只有这样,才不至于使政府的公信力病入膏肓。虽然人们常抱有对权力的敬畏,敢怒而不敢言,但我们的执法者应该思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执法为民,是为了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而不是制造新的动荡。
“钓鱼式执法”,无疑让执法者在公众心中的形象降至冰点。挽救执法者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就必须让“钓鱼式执法”见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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