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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浙江拟立法规范“有偿家教”引关注(图)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0月28日11:12
山东:拟立法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面向社会公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各界意见。草案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类补习班。

  浙江:拟立法给有偿家教“开口子”

  浙江省政府近日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指出,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并给出了可以解聘的处罚规定。显然,条例草案将学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禁止确定在工作日期间。在此前浙江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进行的立法调研中,一些意见认为“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规定中“组织”的概念也用得模糊,留了个“小口子”。

  无论是紧是松,两省都各有其充分理由,比如山东认为老师只要干“私活”就必然影响主业;而浙江则认为学生对课外辅导的确有需求,有偿家教该“疏”不该“堵”。两省不同的态度,恰恰暴露了有偿家教问题的复杂。[详细]

  赞成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者

  一些教师经济压力大

  “我参加工作17年,去年要了一套不足90平方米的房子,花去了我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将近20万元的债务,算一下,现在工资高一些了,还需要7年才能还清。可怜啊!我们就不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来挣些外快吗?”[详细]

  家长老师双赢,有何不可

  “如果教师在做好了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从事一些收费合理的课外辅导活动,有何不可!换个立场来审视,对于家长和学生而言,通过老师的点拨和辅导,提高了成绩,皆大欢喜。”

  为什么就教师职业不允许兼职

  如果其他行业可以进行有偿服务,那在职教师就不可以吗?简单、武断地否定有偿家教是容易的,但是,这难道不是对在职教师群体一种变相的职业歧视吗?

  只是抽空搞搞,没耽误正常工作

  “这也叫与时俱进。”几名被采访的教师感到很自然。“我们从事有偿家教也是抽空搞搞,毕竟既没有耽误正常工作,也没有给社会带来恶劣后果。”


  必然会分散老师教学精力

  一个醉心于搞有偿家教的教师,为了让自己的学生“自愿”参加有偿家教,会想方设法提高有偿家教的“含金量”。[详细]

  很多“有偿家教”已经变了味

  虽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有偿”概念广泛被接受,“掏点钱给孩子开开小灶”的“有偿家教”也曾逐步被人接受和认可,问题是“有偿家教”逐步变了味,已经改变了补课的初衷,影响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与很多行业比,教师工资并不太低

  教师的收入到底低不低,这里面存在一个怎么看或怎么比的问题:与国家公务员比,也许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发达国家的同行比,这个差距或许会更大。不过,要是与其他更多的行业相比较,恐怕结论就不会太令人悲观。

  教育是一种特殊行业

  教育是一种特殊行业,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与一般行业的从业人员不同的是,要求有更高的素质,不仅业务要精,还得有良好的德行,否则就担当不起教书育人的任务。
  有偿家教需要规范

  “禁止有偿家教”不是新鲜话题

  其实“禁止有偿家教”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早在十几年前,原国家教委修订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就要求教师“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这是关于禁止有偿家教最早的规定。十多年过去了,有偿家教还在“盛行”,似乎愈演愈烈。

  双管齐下:正本清源和立法规范

  治理有偿家教,一方面需要正本清源,提高对教师对教育本质的认识,增强师德修养。另一方面,立法也很重要,面对有偿家教的乱象,我们的确需要有法可依,问题是立了法就要坚决执行,以维护法规应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建议加强校内教学考核

  不少学生家长反映,有偿家教其实很难真正杜绝,即使立法明确禁止,后续如何执行也很难操作,关键还是要靠教师的职业道德来自我约束。应从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校内教学考核入手,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教师能够恪尽职守地完成校内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公平。

  不妨组建课外学习辅导站

  “我个人的看法是,能否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建立学区课外学习辅导站,帮助一些学习有困难的孩子,可以适当收费,但不以营利为目的。这样既能解决学生的需求,又不会引发教师为私利而贻误了教书育人的主业。”康丽颖教授说。


  "有偿家教"是堵是疏?

  在校教师是否可以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山东和浙江分别出台了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引来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原因是,这两个省在对待有偿家教问题上态度迥异,山东明令禁止,而浙江则开了个“小口子”。

  独家专访

  ·人民网地方频道记者就“有偿家教”一事进行了采访:支持者认为,在市场经济下应该秉持“劳动有偿”原则,教师以自己的才识和劳动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有其合理性;反对者则认为有偿家教逐步变了味,课堂留一手,课后家教补,这样的有偿家教背离了义务教育,应该明令禁止;多数人还是表示了中立的态度,他们认为目前叫停有偿家教相当有难度,关键还是要靠教师的职业道德来自我约束,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考核制度,确保教师能够恪尽职守地完成校内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公平。[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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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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