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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患者因手术纱布遗留腹中导致久病不愈 讨要说法一年多至今无果 不该发生的低级医疗事故为何发生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0月29日08:51
  51岁的孙女士满头白发、脸色灰暗、神情疲惫,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她生过一场大病。

  事实的确如此。一年多来,她饱受疾病折磨,甚至被诊断为“癌症”。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最后查出的“病因”竟然是手术后遗留在腹中的纱布。

  手术后纱布遗留腹中久病不愈被诊为癌症

  孙女士家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近日,她专门找到记者,讲述了自己一年多来的痛苦经历。

  2008年1月28日,孙女士因患左侧卵巢粘液瘤在深圳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住院治疗。当时医院先给她做了腹腔镜手术,后来又转台做了剖腹手术。醒来后,孙女士才知道,自己多次检查均正常的子宫、右卵巢及双侧输卵管都被切除,膀胱也受到损伤,又进行了缝合术。

  孙女士原以为身体可以慢慢康复,但等到的却是一个更为残酷的事实:手术过后,孙女士腹部一直疼痛难忍,直不起腰、伸不直腿,残端瘘口流血、流脓长期不愈合,炎性息肉屡长不息。孙女士先后多次到深圳市第一人民医院找原手术医生马某诊治,却被告知:是身体排斥反应所致,补充营养增强免疫力会逐渐好转。

  孙女士说,她听信了医生的说法,先后坚持做了6次息肉摘除术。可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发展到不能直身站立、行走困难,甚至连生活都无法自理。长时间的折磨,加上有些医院诊断说是癌症晚期,孙女士被彻底击垮卧床不起,家人甚至准备起了后事。

  历经8个月痛苦的折磨,孙女士在一家医院检查时意外发现,病因竟然是腹中存留的一块普通纱布。原来,她的生命是被这块纱布的感染慢慢吞噬的。得知不是癌症,孙女士一家人真是悲喜交集,但一个疑问随之而来:遗留在孙女士腹中的纱布从何而来?

  据孙女士说,她在深圳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的过程中,主刀医生马某中途离开,把未完的手术交给不具备手术资质的三级住院医生完成。由于主刀医生术中没按规定让护士做深部填放纱布记录,中途离开时又未将填放纱布事宜向接替的医生交代,以致毫无经验的医生在未清点器材情况下关闭腹腔,将手术纱布遗留在孙女士的腹中。后来,医院的临聘护士在清点医疗器械时发现,术后核对纱布与申领单上的20块不符,但她并没有去查找丢失纱布的下落,而是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填上19块纱布了事。

  原始记录神秘“消失”卫生局称“查无实据”

  孙女士说,“纱布事件”暴露后,负责主刀的医生马某再三恳求她去医院做取纱布手术。2008年9月4日上午8时许,孙女士到医院后,马医生指着桌上的病案说:“遗留腹中的是可溶性止血纱布,因体质问题未吸收,做个小手术取出即可。”孙女士这次没有轻易听信,而是要求查看原始手术记录,就是在这个时候,孙女士意外发现,手术护理记录单上的“19”块纱布被涂改为“20”。

  据孙女士说,后来马医生口头承认了腹中遗留纱布,但却在手术家属通知书上写“取腹中异物”。孙女士对院方的态度甚是担忧,要求医院在“异物”后增添“普通纱布”4个字。

  接下来的事情发展令孙女士更加难以接受:手术后3天,医院就停止了对她的药物治疗。由于没有充分的后续治疗,孙女士的膀胱萎缩为常人的三分之一,右肾盂、输尿管等诸多器官留下了后遗症,残端伤口未能正常愈合,体内气血严重不足,使得她的病情常常发作。

  后来,孙女士又在该医院进行了十多次的诊断检查,但病情没有得到缓解。

  今年5月,孙女士决定起诉医院时才发现:她在该院前后16个月的随诊过程,医生未做任何记录;事发后封存在医务科的原始病案中的那份原手术护理记录被抽换了,原签字封存的纱布封条被启封了,手术的摄像也被删除了。

  记者在深圳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访时,该院办公室及医务科的人员都表示知道这个事情,但都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

  孙女士告诉记者,医院把责任都归结到参与手术的一名临聘护士身上。但她认为,解聘临聘护士是医院规避责任搪塞患者。而且,卫生部门有关条例明文规定:不能使用临聘人员,医院怎能“知法犯法”?

  今年5月29日,孙女士投诉到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局于今年8月31日文件答复:“关于深圳市人民医院经诊医生未按要求及时书写病历,我局已经按照相关法规责令其规范门诊病历的书写。未发现深圳市人民医院存在修改和抽换病案原始资料的证据”。孙女士说,该局工作人员还口头向她解释:“现在查无实据,不意味着以后也查无实据。”

  孙女士随后向广东省卫生厅提起复查。

  10月21日,广东省卫生厅派出有关人员对医院与患者双方做了初步的调查。

  低级医疗事故屡发拷问医生职业操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医患纠纷屡屡发生,医患关系日趋恶化。深圳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这种情况表面上看是医患双方的信任缺失,但从根本上来说,患者处于劣势,主要还是医院与医生核心价值观的缺失,“悬壶济世、治病救人”的高尚医德在相当一部分医护人员的心里已经逐渐减弱。行业规范与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以致职业行为不规范、医疗质量下降、医疗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平均每年每家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的数量在40起左右,近两年来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上升,增长幅度超过100%。

  这位专家特别指出,近年来许多不该发生的低级医疗事故也频频发生,其根本原因是一些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操守的缺失。他认为,重构和谐的医患关系,关键还是要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健全相关监督体系,用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行医行为。同时,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花真工夫、下大力气把医疗事故数量降下来。

  医院手术前请律师见证患者签字

  手术前医生找病患谈话、签同意书,许多患者对此并不陌生。但如果医生身旁还端坐着一位西装革履、手持录音笔的律师,你会作何感想?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一家医院在进行一个极高风险的手术前,请来律师见证术前谈话和签字。医院称,这样做既保护了医生,又保护了患者利益,准备在以后的高风险手术中推广。

  这个高风险手术的患者是34岁的高州人钟小姐。一年多前,钟小姐查出颈椎管里长了一个大枣大小的肿瘤,位置很深,当地几家医院都不敢手术,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接下了这台手术,由院长金大地亲自主刀。

  医院经过评估认为,这台手术风险极高,手术的成功率只有50%,另外50%就是非死即瘫。可如果不做手术,3个月后钟小姐就可能因为压迫延髓而瘫痪。

  钟小姐决定冒险一博。医院一边在严密制订手术方案,准备手术,一边多次找钟小姐和她的家人谈话,向他们重复手术的适应症和可能出现的危险,最后的一次还特别请来了律师做见证。

  钟小姐的丈夫对这最后一次谈话记忆犹新,屋子里一下子进来好多人。他感到很紧张,手足无措,当时家人的意见不一,直到手术前的那个晚上,才下定决心签字。

  庆幸的是,手术非常成功,12小时后钟小姐就从ICU转入普通病房。

  参与手术的神经外科主任刘承勇已从医多年,他说,在目前的医疗环境下,做这样一台高难度手术,医生的压力很大,不过这压力20%来自技术的难度,另外的80%却是来自手术外———担心医疗纠纷。他坦言,律师见证后,他心头的压力卸掉许多。

  院长金大地说,找律师是借鉴了国外医院的做法———凡是风险极高的手术,术前签字、谈话录音虽有一定作用,但律师介入会更具有法律效应。一旦手术出现问题,能够更加有效地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从而减轻医患的压力。这不仅是对医生的保护,同时也保护了患者。

  金大地说,这次手术的成功进一步佐证了请律师见证的好处,以后医院再遇到高风险手术,还准备沿用这一模式。

  广州市多家医院的负责人对此做法却不愿明确表态。一位负责人说,他所在医院也深为医疗纠纷困扰,不仅请了法律顾问,还专门成立了法律事务部,但这种新事物还是不敢贸然尝试。他表示,本来医患关系就很紧张,律师提前介入,怕给患者感觉不好,说医院还没手术就想着打官司,反而吓跑了患者。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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