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歌谣成农民 “袖珍法典”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0月30日06:45
本报讯(记者李欣、特约记者吴琳毅)“乡村公路修扩建,占用山林和土地,干扰施工就违法,支持公益识大体。”“石头矿产国所有,自营山林和表土。挖矿采石必办证,随意采挖追责任。”……10月29日,记者在新民市金五台子乡了解到,由该乡司法所所长路成刚编写的百余句普法歌谣广为传唱,俨然成了千家万户的“袖珍法典”。
“乡村普法工作贵在激发农民们的兴趣。”今年59岁的老路在多年普法工作中发现,农民对于那些冗长的法律条款既听不大懂也不愿意学,老路凭借自己几十年来从事农村普法工作经验,选择出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上百条法规,编写出上万字的普法歌谣。
歌谣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歌谣编成后,传播速度之快,普法效果之好都远远超出了老路和他的同事们的预期。“农民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些民事纠纷的发案率也比较明显的下降。”老路笑着说。去年,该乡个体户陈某本想让上初中的儿子辍学,可看了歌谣里宣讲的《义务教育法》后,便打消了让孩子早经商早挣钱的念头。今年,陈某的儿子考上了高中。老陈说:“是老路的歌谣救了孩子!”
2008年,金五台子乡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起群体上访事件,获得沈阳市平安乡镇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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