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掀行政问责风暴 引各方关注热议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0月31日14:46
中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贾宜超)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25分报道,“行政问责”四个字正成为越来越多人议论的热门话题,而云南昆明掀起的“问责风暴”更加引人关注。在各地都在探索行政问责制时,昆明的行政问责也引发了许多人的热议。
主持人:这两年,昆明市从公布领导干部电话,到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等等,都多次吸引了大家的目光。那么实施问责前后,昆明市民有没有一个明显不同的感受呢?
记者:市民的感受还是很明显的。我们采访中了解到,在过去一年,昆明市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公务员的改变。比如,脸好看、话好说、办事快。应该说这个变化的背后依托的就是包括行政问责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在昆明,独断专行、滥用职权等情况将被问责,办事拖拉、平庸无为也将被问责,铺张浪费、态度冷漠照样被问责。而且媒体报道可以作为问责参考,问责最重处罚可以达到免职。仅去年昆明共有275人被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24人。在昆明,问责制还被形象地比喻为官员头上的紧箍咒。
主持人:那么相关的专家和学者是如何看待昆明的问责制的?另外对于行政问责制度,他们有没有一些建议呢?
记者:有专家认为,昆明行政问责制探索实质意义在于,它改变了以往官员只向上负责,为地方政府改革提供了一个可操作路径。也有专家表示,“昆明的行政问责制的动机是非常好的,但是问责形式需要深思。昆明行政问责的一些方式与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重复了,再搞一套处罚规定,没有必要。”
行政问责制从本意来讲是一种事后的监督制度,从对被问责人的处理结果来警示其他工作人员不要再犯错误,有一种事前预防功能。而昆明的这种问责制好像有些事前监督的性质,这种明察暗访后对公务员的处理方式,代替了公务员法和监察法的要求。还有人表示,行政问责一般只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事故问责,制度创新要在规律内进行,不能影响大的法律框架。另外就是一些专家就建议说,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探索行政问责制,究竟应该怎样问责,还是应该尽快统一标准,制定一个全国性的法律,不要全国各地各搞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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