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放宽廉租房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31日15:48
新华网南宁10月31日电(记者王军伟)记者从南宁市房产局获悉,从今年10月15日起,南宁市对廉租房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500元调整为8900元。保障门槛的降低,将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
南宁市房产局调研员周志彬介绍,廉租房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是根据广西统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根据2009年广西统计部门数据,2008年南宁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94元,通过测算,得出2009年廉租住房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为8996.4元,取整数8900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9月,南宁市累计实现廉租住房保障15630户,其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2879户;已建成廉租住房项目2个,提供房源1332套。目前正在建设的廉租住房项目有12个,可提供住房4469套,总建筑面积为22.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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