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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报道触犯检察官被传唤 中宣部关注检方道歉

来源:重庆晚报
2009年11月01日02:57
采访中的姚海鹰 (资料图片)
采访中的姚海鹰 (资料图片)

  湖北记者采写报道触犯检察官被传唤

  被逼无奈发帖求助,引起中宣部、最高检关注,检察院最终道歉

  湖北《长江商报》记者姚海鹰日前发表了一篇题为《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事件的调查》的报道,武汉江岸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国看到报道后怒不可遏。检方多次以此威逼记者,欲诱其接受传唤。该事件引起中宣部、最高检的高度关注,检察院最终作出道歉,但该记者至今还存在失去工作之虞。

  一篇报道引来离奇传唤

  9月15日,是令姚海鹰心惊肉跳的日子。当天他的家人去他就职的长江商报社,从等候在那里的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玮、潘春生手中,带回了一份带有“反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限他3天内到该院接受询问。原因是9月4日姚海鹰发表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事件的调查》的报道引起的,该报道质疑了江岸区检察院积极介入报道所涉的那起案件的诉讼程序,并质疑江岸区检察院起诉书中提到的关键证据的一系列事实。

  两名检察官原定于当天将姚海鹰从报社强行带走,但因姚已察觉不妥,未前去报社和检察官会面。而之前,检察官们已找过他多次:先是由起诉科检察官打电话到报社,通知他接受调查,然后是身为检务督察室正副主任的潘春生、张玮两次到报社要人。9月15日,姚海鹰又接到电话,要他立即到检察院。

  检察长数次威逼报社

  随后,江岸区检方找到报社主管部门湖北长江传媒出版集团,指责报社袒护记者、不配合正常司法调查。9月22日,报社三位领导赴江岸区检察院面见检察长,想了解原因。但张检察长不谈原因,责问:“如果你们继续不配合,不把记者交出来,我们将采取下一步措施。”9月25日,江岸区检察院再次提出,可让报社派人陪记者到该院接受调查,报社拒绝。

  记者被逼网上发帖求助

  10月12日,潘春生给报社领导发短信,“我们要见姚海鹰”。当日,姚海鹰接到通知不要写稿了。“检察院太强势了。”报社一位领导如是说。

  10月15日,无助的姚海鹰在网上以“长江商报记者: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因新闻报道非法传唤我”为题,发帖披露了自身遭遇。帖子迅即被转载,在网上引发热议。

  引起中宣部最高检关注

  网络议论引起了北京的关注。10月16日,中宣部、最高检责成湖北省省委宣传部以及湖北省检察院对此事作出调查;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江岸区检察院官员被有关领导严厉批评。

  10月17日晚,张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办公室主任一行人到报社代表检察院出具了一份含有道歉内容的“情况说明”。但姚海鹰对检察院把非法询问通知书说成“合法”很不满,其间姚的家人问张振国:姚到底犯什么错,为何步步紧逼抓他?张答:姚没有问题,这是个误会,现在当面赔礼道歉。报社有关领导同时也作出承诺,此事不会影响姚的工作。

  10月20日,姚海鹰恢复工作。但三天后,他在全体采编大会上被有关领导批评了一小时,他的工作实际上又被暂停了。姚海鹰说,此事至今让他心有余悸。据东南快报

  昆明立法保护采访权 干扰媒体监督将追责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近日规定,“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问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据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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