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膛”马路 11月11日前回填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1月01日07:38
本报讯(记者于海)10月31日上午,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凯率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前往中山路、市府大路等处检查道路挖掘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邢凯表示,根据《沈阳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内道路挖掘审批时限截至11月1日,在11月1日到明年的4月15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挖掘道路施工,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挖掘的工程,须报请市政府批准。
对在11月1日前审批的道路挖掘工程,已完工的将按标准质量恢复道路,未完工的须在11月11日前将道路挖掘管沟恢复完毕。据沈阳市城建局负责人介绍,除煤气管道爆炸等冬季的紧急抢险工程外,其他道路挖掘工程,相关部门将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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