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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一继母勒死继女 因担心其向家人告状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09年11月02日04:13
  本报韶关讯(记者卜瑜通讯员汪次安)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桥镇石角塘村村妇罗某妹,仅因其继女说了句:“等奶奶回来,我就告诉她你骂我。”她便残忍地将其继女杀害。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8月7日16时许,被告人罗某妹正在做家务,这时,年仅6岁的继女林某某跟了进来,并用扫把和水勺玩水,将水泼在地上,把罗某妹的裤脚弄湿了。罗某妹于是生气地责骂了继女一句。林某某被骂后哭着对她说:“等奶奶回来,我就告诉她你骂我。”

  罗某妹想到自己是林某某的继母,如果林将自己骂她的事告诉家里人,她认为自己就没有好日子过。丧心病狂的她竟然伸手从小女孩的后颈部抓住其挂在脖子上栓钥匙的红色绳子,用双手把她提了起来悬吊在空中。过了约1分钟,绳子断了,奄奄一息的小女孩掉到地下。罗某妹随后又去找来一条浅灰色布质绳子,在林的脖子上缠了两圈并拉紧后打了个死结,然后关上厕所门离开现场。当天17时30分许,林被发现被勒死于其家中的厕所里。次日16时,罗某妹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妹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在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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