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召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闻通报会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02日15:39
近日,中办、国办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让各相关部门和市民了解《意见》,以及延吉市政法系统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方面的有关情况。10月30日,延吉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召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闻通报会,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通报了《意见》的主要精神和内容。
《意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坚持依靠基层解决问题,坚持靠法制解决问题。《意见》提出加强源头治理、完善调解衔接、强化排查化解、规范工作流程、下移工作重心、完善终结机制、落实司法救助、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责任查究等一系列重要措施,力争树立相信和依靠基层,不到北京也能解决问题的导向;树立来信与来访一样受到重视,一样能够解决问题的导向;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导向,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机统一。
会上,政法系统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与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在初级上访问题解决不满意,如何向上一级信访部门上访?
记者: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应到哪提出申诉?
市检察院副院长宋延君: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负责受理此案,交由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记者: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案件应到哪个部门提出申诉?
市检察院副院长宋延君: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申检察部门受理,控告申诉部门受理后,在分送到有管辖权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
记者:延吉市法院是否有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机构?
市法院副院长刘新华:有的,2005年初,延吉市法院党组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向市编委申请增设了信访办公室,这是法院的内设机构,在基层法院是个先例,也是全省唯一一家成立了专门信访办公室的基层法院。信访室安排两名干部,均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较强的群众工作经验,专门负责接待、处理包括审判作风在内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侧重对初信初访的监督力度,分流信访压力,我院信访室是给“群众充分说话的地方”。
记者:要求政法机关的一把手每个月安排一天接待群众来访,班子成员定期轮流接访,保证每周有一天安排领导干部接访,这点法院是如何做的?
市法院副院长刘新华:延吉市法院把过去一周一次的院长接待日改为院长信访排期值班制,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11时都有从一把手到班子成员在信访室接待信访群众,进一步拓展信访渠道,及时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涉诉、涉执行方案件,化解矛盾纠纷。
记者:现在有一些当事人反映,进不去法院办公室,见不到法官,这一情况是怎么回事?
市法院副院长刘新华:法律是有规定的,不允许法官私自接待案件当事人,也是避开当事人对法官认为由说情嫌疑。为了解决此事,我院建立了《案件答疑制度》对当事人针对法院的判决、执行有异议和疑问时,法官以法律规定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判决、执行理由,避免在案件判决、执行后引发当事人其他纠纷。判后答疑工作是通过信访室安排,承办法官、涉案庭长、主管院长参加的答疑制度。另外,还搭建了信息平台。2006年初,延吉市法院开始通过延吉市法院网站、立案大厅电话公示板和触摸屏系统对外公布了全院干警办公电话、小灵通号码。几年来,院长、副院长、庭长做客直播间十余次,解答群众问题数十个,并广泛告知法院信访渠道和信访电话。另外,还充分运用便捷的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延吉市法院网站,便于当事人对案件和法院各项工作的查询。
记者:如何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海鹏: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的积极作用,我们改革以往调解组织之间、涉案单位之间处理矛盾纠纷存在的条块分割、单兵作战、自成体系等弊端,形成了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主,土地、林业、民政、劳动、房产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化解纠纷的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工作的运行模式,并加强化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治安调解之间的衔接。在市信访局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市法院建立了诉前调解中心。为有效预防恶性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民转重大治安案件的发生,我们又与公安机关协调,在延吉市公园派出所建立治安调解室,将不构成治安处罚的治安纠纷或构成治安可运用治安调解手段处理的民间纠纷移交到治安进行调解处理。调解组织调解成功后,以书面形式向原移交公安机关反馈情况。近几年来,因医患纠纷酿成涉法涉诉和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为此,今年6月末,我们与市卫生局联合在延吉市率先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成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机构,将避免因患者及家属情绪过激、不信任医院造成的矛盾激化,有效的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记者:如何为涉法涉诉上访人提供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海鹏:延吉市司法局在接到有关涉法涉诉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后,首先由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相关案件材料,对符合城镇低保、老弱病残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依据《法律援助条例》为其提供全程免费的法律援助,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对于非正常上访人员如何处理?
市公安局副局长郑峰:对于非正常上访人员,经公安机关告知后,仍实施非正常上访行为的上访人员,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警告或者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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