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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将加强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03日20:26
  新华网上海11月3日电(记者杨金志)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3日在上海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会上说,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基础设施、基本功能、行为规范、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沈德咏说,立案场所与信访场所要适当分开,总体上做到布局合理、庄重大方、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在保障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立案信访窗口应采用“柜台式”或“窗口式”等开放办公方式。要根据各地财力,尽力为涉诉群众提供必要的诉讼便利。有条件的法院应配置公示屏幕、触摸屏幕、传呼系统等。

  沈德咏指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的基本功能有八项:诉讼引导功能;立案审查功能;立案调解功能;救助服务功能;查询咨询功能;材料收转功能;判后答疑功能;信访接待功能。

  在行为规范建设方面,沈德咏说,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要健全并实行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案公开制度、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和文明接待制度。

  根据《若干意见》讨论稿的要求,立案信访窗口的工作人员应使用“您好”“让您久等了”“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等文明用语,禁用“你怎么又来了”“你懂不懂”“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等不文明语言。

  沈德咏还说,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要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干部相对稳定与定期轮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既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又保持其新鲜活力。一方面要配齐配强立案信访领导班子和审判长岗位,另一方面要对拟任法官和部门中层领导副职的人选实行先到立案信访窗口考察锻炼的长期制度。

  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目前我国已有78%的基层人民法院和85%的中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规模不等、条件各异的立案信访大厅,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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