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当用公开来秉持公信力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1月04日08:19
在频频遭受非议的政府采购面前,公开依然是最主要的诉求。人们倾向于认为,让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自行采购,内幕重重,腐败滋生,而政府统一公开招标,则能消除腐败。殊不知,如果没有保持足够的透明度以及监管力度,“统一”不过是将腐败的可能性集中而已。政府采购最终能否借由公开手段秉持公信力,事关每个公民的切实权利。
2151万的空调与1707万的空调相比,哪个更便宜?答案自然是后者。然而,在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采购项目的投标中,报价1707万元的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却败给了报价2151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为此,在持续近一年的马拉松式质疑、投诉、复议、再审后,广州格力和作为政府采购监督机关的广州市财政局对簿公堂。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辞,互不相让。格力代理人质疑政府采购部门浪费公帑,认为招标采购程序违规;而广州市财政局则称,格力空调的投标书不满足招标文件带星号的指标要求,因此是无效投标。我们这里无意介入双方的法律纠纷,相信民众也更感兴趣的是,借此案件管中窥豹,政府采购制度在纷纷扰扰之下是否仍能秉持公信力?
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为政府花钱立下规矩,政府如何管好钱袋子,对纳税人负责,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政府采购又称“阳光采购”,立法设计上要求整个交易过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平台上进行,并以此来保证“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要求”。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可谓是《政府采购法》开宗明义的精神。但是,如今一些地方在进行政府采购时,尽管程序走得有模有样,实质却借诸如“度身招标”、“暗中陪标”、“低价竞标”、“虚假应标”、“倾向评标”等“曲线救标”捷径,摆脱法律的监管和约束,令暗箱操作或权力寻租的黑幕屡屡得手。2003年,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政府采购相关仪器设备时,最后中标的设备竟然是投标价格中最高的,差价高达1000万余元;最近则有媒体曝光,重庆合川区龙市中学的住校生中有许多人必须睡湿冷的地铺,原因是当地政府为学校统一招标采购的新床,竟属一睡就垮的劣质床,被网友誉为“床脆脆”。
在频频遭受非议的政府采购面前,公开依然是最主要的诉求。人们倾向于认为,让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自行采购,内幕重重,腐败滋生,而政府统一公开招标,则能消除腐败。殊不知,如果没有保持足够的透明度以及监管力度,“统一”不过是将腐败的可能性集中而已。也由于权力进一步归拢,企业即便在竞标中吃了亏,因为怕得罪政府,很少有人愿意打官司,企业不打官司,相关的监察部门就无法充分重视,问题得不到解决,随之又有更多的企业吃亏。如此,怪圈就一直陷于循环往复之中,而耗费的就是更多纳税人的钱,政府采购公信力大打折扣。
政府采购体系一直是由法律、若干财政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成,缺少承上启下的行政法规层面的制度规范,相关的实施细则自2003年以来一直没有出台。今年5月,有确切消息称,国务院已将制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列入《国务院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年内完成。而国内首个细化、补充《政府采购法》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草案)》,目前也已由省财政厅正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应当说,立法补充的机会颇多,尤其在缺陷比较明显、民意反馈比较集中的现状下,完善更显得刻不容缓。从操作层面看,就必须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不仅招标要求和中标结果要公开,招投标过程也应当全程公开,切实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此外,政府采购,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监管相对真空的地带,审计、监察等部门也应对政府采购进行全过程监督。
此次判决结果到底孰是孰非,我们无权置喙,但政府采购最终能否借由公开手段秉持公信力,却事关每个公民的切实权利。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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