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解决当前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存在的专业门类不齐全、专业类别设置不科学等问题,规范和统一全国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切实提高评标活动的公正性,为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提供高质量专家资源服务,我们商有关部门编制了《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明确要求“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定全国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为贯彻中央文件部署和要求,增强《标准》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现予以公布,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0月27日至11月10日,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网上提交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政编码:100824
传真请发至:(010)68502537
网上提意见,请登陆:https://fgs.ndrc.gov.cn/zjzyfl/
附件: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