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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心性中西部第一 具备创国家中心城市条件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2009年11月05日03:18

  武汉“中心性”

  位居中西部第一

  具备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的基本条件

  本报讯(记者万建辉 通讯员曾波)在3日举行的中部地区科学发展论坛上,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深研究员、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会长毛汉英指出:武汉已具备了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的基本条件。

  毛汉英在论坛上作了题为《科学发展背景下的武汉新定位》的演讲,他指出:国家中心城市是我国城市体系中最高一级城市,是具有辐射带动国家大区域发展功能的全国性中心城市,也是中国与世界城市体系接轨的桥梁和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结合点,通常应当是政治中心、经济中心、交通信息中心、科教中心和宜居城市。武汉作为长江中游地区最大的中心城市,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起着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作用。

  按照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基本条件,考察综合经济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国际竞争能力、辐射带动能力、交通通达能力、信息交流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7大指标,对全国35个省会城市与计划单列市(不含拉萨)的“中心性”进行综合测度,结果表明,武汉“中心性”的综合测度值在全国35个城市中位居第八,在中西部地区19个城市中居第一。而位居武汉之前的深圳、南京、杭州分属“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其辐射带动区域与广州、上海存在重叠。因此,现阶段全国有条件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特大与超大城市,在东部沿海地区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东北地区为沈阳,中部地区为武汉,西部地区为成都。

  在全国35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按“中心性”评价,武汉的区位交通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生态环境)优势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较强;但也存在差距,经济综合实力、对外开放度、国际化水平、辐射带动能力、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或加强。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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