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工病退鉴定今年统一办理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05日15:31
人民网潍坊11月5日电据潍坊新闻网报道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我市决定自今年起,全市企业职工病退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统一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申请鉴定职工的组织报名、材料初审和相关服务工作。今年全市病退的报名时间定于11月16日-22日,逾期不再受理。
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今年企业及其职工申请病退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问题。
2、职工必须男年满50周岁(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年满45周岁(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
3、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和个人申请报告;
(2)《潍坊市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3)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08年10月31日前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联网住院病历复印件(患精神疾病的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联网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应按有关规定加盖公章;
(5)所在单位提供的职工病休情况证明(包括患病时间、病种、病休时间等内容)、报名后公示情况说明、病休前后考勤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方式实行公开报名要求全市统一
今年的病退实行公开报名,时间和标准要求全市统一,各县市区不得另行出台规定。我市要求,报名工作要以企业为单位统一组织(托管的灵活就业人员等由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统一组织),不接受职工个人单独报名。各企业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认真审查,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市局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企业及职工提供的病历等材料要严格把关,杜绝病历造假等现象发生,确保报名工作公开公正。
制度审批结果公示确保准确透明
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病退鉴定结果和审批结果公示制度,并对公示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潍坊市劳动保障网站》公示病退鉴定结果,接受公众监督,确保鉴定结果和审批结果的准确性。
今年职工申请病退的报名工作,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对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并于30日前集中上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毛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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