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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家庭医生责任制”遇冷 市民反映不了解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05日15:56
  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试点工作方案》的深圳,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市开展家庭医生责任制的社康中心比例达到80%,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合同的家庭比例达到50%”。按照这一目标,在不久的将来,深圳市就会有一半的家庭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享受便捷周到的医疗服务。

  但是,自“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9月29日在深圳启动以来,一个多月时间过去了,签约家庭医生的市民却寥寥无几,甚至许多市民对这一举措竟闻所未闻。看来,要真正实现全市家庭医生签约率50%的目标,任重而道远。

  六成家庭医生目前无“着落”

  家庭医生制度在发达国家早已发展成熟。英国家庭医生数量就占到医生总数近50%。发达国家的大型医院普遍没有设置门诊部,市民的一些小病小痛都是交由家庭医生包办,大病则由家庭医生负责联络大医院转诊。深圳在2006年就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社区首诊制,如今,为了进一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实行家庭医生责任制这种以社区为基础的基层医疗机制已是势在必行。

  今年9月29日,在深圳市的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试点启动仪式上,共确定了22家群众基础好、服务到位、人力较为充足的社康中心作为该市首批家庭医生试点单位。深圳市民的家庭健康从此有了“专人打理”,应当说这是深圳市政府为便民利民做的又一件好事、实事。可好事要做好并不容易。调查显示,家庭医生责任制启动半个多月后,在现有的51名家庭医生中,竟有31名没有“着落”。本着便民惠民、提高市民健康质量而推出的这项医疗措施竟遭此冷遇,不禁让人困惑。

  “这项服务开始不久,很多居民都不是很了解。”盐田区中英街社康中心的一名家庭医生这样解释,该社康中心目前仍没有签约家庭。下沙社康中心的杨医生,在启动仪式当天签约了4户社区家庭,半个月过去后,签约数量还是未变。

  原来,市民“家门紧闭”并非不欢迎家庭医生,而是大多数市民对此缺乏了解。

  在下沙社康中心的宣传栏中,张贴了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的介绍,同时为了配合市民的签约登记和查询家庭医生的资料,还专门设置了健康自助体验网络终端机。但走进社康中心的市民并没有被宣传栏吸引,对终端机的简短口号也视而不见,市民使用终端机上网查询的都是其他资料。据调查,多数社康中心的家庭医生无人问津,市民普遍反映对这项政策的出台“并不了解”。

  医生观念需转变

  千百年来,有病上医院看医生已经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一下子让市民完全接受家庭医生制,显然还不习惯。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医生也有不少苦处和烦恼。不少家庭医生表示,每周要在社康中心坐诊六天,每天接待门诊病人多达四五十个,“哪有时间上门服务?”实际上,这种忧虑源于对家庭医生责任制的误解。

  仔细解读《深圳市实施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试点工作方案》后不难看出,家庭医生所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健康服务、健康服务管理以及转诊转介服务。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目前所开展的服务中,大部分业务已经包含在医生现有的服务中,只是将现有的服务更加规范化。许多市民包括医生都误以为“家庭医生”的“家庭”就是指到病人家里去看病的意思。实际上,家庭医生是家庭的“私人医生”,这个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就由指定的医生进行“全程”管理,可以随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咨询自己的家庭医生。但是除了为老人体检、访视新生儿、孕产妇和部分急诊为上门服务外,其他的医疗服务都需要市民通过预约到社康中心就诊。

  令人尴尬的是,不少家庭医生表示在门诊坐诊已经很忙碌了,没有时间做到随时接受签约家庭的咨询,更何况上门访视。家庭医生把签约家庭的医疗服务自然地排在了“第二位”,还是因为旧的“坐诊”观念没有转变。医生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是合同的“当事人”,为签约家庭提供及时、优质的医疗服务已是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家庭医生已成为经营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的“委托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应当从过去的被动变为主动,无差别的、更周到的对待签约家庭的医疗需求。

  配套措施亟需出台

  业界人士分析,深圳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实行以来,其一大缺点是宣传力度明显不足。一项新措施、新制度的出台,大力宣传必须先行一步,尤其是这种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制度,只有宣传到位,才能促使市民积极参与其中。在各社康中心,除了粘贴宣传介绍外便不见其他宣传内容,而这种简单的宣传对还处于推广期的一项制度的作用显然微不足道。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的有关人士说,为了让更多居民了解“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已印制了2万份宣传手册,将陆续发放到试点社区的居民手中,“人人享有健康服务,人人拥有家庭医生”的宣传口号应深入民心。除了发放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已印制的宣传手册外,多渠道的宣传方法应多管齐下,如在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小区管理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布家庭医生信息以及网络、电话及柜台注册登记方法,在媒体宣传家庭医生职业形象及签约居民的服务体验等。

  另外,要让家庭医生转变固有观念,做到积极主动地签约、服务,除了培训与引导教育,对家庭医生的相关激励措施也应该配套出台。

  家庭医生责任制起步之初遭遇尴尬困境,市民和家庭医生的脑海里都充满问号:如何确立家庭医生威信?如何解决家庭医生责任合同下的纠纷?什么情况下家庭医生可以上门服务?如何转诊?不少家庭医生和居民都呼吁:必须尽快出台家庭医生上门服务以及病人转诊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这项措施的配套制度。(易运文陈莉薇)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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