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评:“收钱为了发展” 潼南副县长咋这么无耻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05日16:27
昨天(4日),重庆市潼南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谭新生,因涉嫌受贿罪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55岁的谭新生被指控受贿83.9万元,多数受贿发生在其担任潼南县副县长期间。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谭新生在庭审中承认收受了“礼金”、“奖金”的事实,但他辩称:“我没有受贿动机,所履行的是正常职务行为,是为了发展,体现了发展才是硬道理。”,“他们和我都是几十年的好朋友,平常经常往来,他们有钱送我几万,我没这么多钱就送他们几千。朋友之间礼尚往来很正常,不应算受贿。”“那两万元,是财政局发给我的奖金,不算受贿”,“不知如何上交”……他还称自己在县里工作了几十年,难免得罪过一些人,曾收到过“恐吓信”等,申请法院提供人身保护。由于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贪官谭新生如此辩解,实在是太雷人太苍白太厚颜无耻了!谭新生不仅工作了几十年,又是潼南县堂堂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难道这样的领导干部也不懂党纪国法?难道他也不知道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是违纪、犯罪行为?他申请法院提供人身保护意味着什么?
如果他真的不懂法律和组织纪律的话,说明他这样的人纯粹是个“混家子”,他的常务副县长又是咋样弄到手的?当地党委及有关监督部门又是如何提拔和监督他的?他又是如何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
其实,明眼人一看他就是在那里装糊涂,在那里忽悠法院工作人员,在那里给当地政府脸上抹黑,在那里愚弄百姓。他的所谓“收钱是为了发展经济”,纯粹就是强盗逻辑,就是他大肆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捞取好处罢了。他的所谓“不知道如何上交”,实际上是在试探听风声,是在看共产党是否会动真格。还有,财政局在茶楼里给他发奖金,他明知故犯欣然笑纳了。他低价买人家的房子,其实就是想贪财。试问,当地财政局咋不给哪个老百姓无缘无故地发放两万元奖金呢?咋没有哪个开发商低价把房子卖给当地群众呢?逢年过节时咋没有人给困难户送去几万元的慰问金呢?
这些情况当然不会发生,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也没有无缘无故地爱。但这样的好事偏偏就发生在谭新生身上,因为他是潼南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他有搞权钱交易的便利条件。权是他的胆,只要有人送他什么都敢收。人们之所以给他送礼,就是看上他手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是想从他那里得到更大的好处。虽然常务副县长是县政府的二把手,但权力还是很大的。比如人家找他帮忙给安排了个人,他同意了的就可以办到,办到了就收人家4万元的好处。其实这对常务副县长来说,完全是举手之劳的小事。除了这些,他还可以直接分管并插手一些工程项目等,从中捞取不少好处。
倘若谭新生手里没权,谁还会找他办事,没人找他办事就谈不上有人主动上门给他送礼了。可以说,是权力毁了他的人生,是权力让他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是权力助长了他的贪欲,也最终葬送了他的前程。他这个时候在法庭上的雷人之语,实际上还是那些权力余威的表现形式,即在作最后的垂死挣扎,但这种挣扎已经回天乏力了。
不过像他这样的人多的是。但凡大多数贪官在东窗事发之后,法院最终判决之前,都要这么作垂死挣扎一番:要么万念俱毁,听天由命,什么也不说,摆出一副“不见棺材不掉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要么为自己辩解一番,希望能够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要么是“泪痕交加”、“悔不该当初”,装模做样地写忏悔书,交思想汇报,指望得到宽恕。
他之所以在法庭上申请法院给他提供人身保护,一方面,他认为,自己才受贿了80多万,这点钱比起那些大贪官来说,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根本算不了什么,因此他总觉得是有人故意在报复陷害了他,总觉得自己太冤枉太倒霉了;另一方面,他是暗示在外面还没有落马的大贪官,早点想办法来给他给他“救驾”,否则他就要撕破脸皮检举他人了。这叫狗急跳墙,没有办法的办法。
其实,当劣迹已经败露、自知大难临头的时候,贪官们想的不是怎样认罪伏法和深深地向人民忏悔,而是如何在短时里毁掉所有证据,试图死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如何地翻供,如何地辩解,如何检举他人自救,或者是认为量刑过重,喊冤表示要上诉。在贪官们脑子里,他们早知道自己迟早要被捉,只是他们还很幼稚地认为,他们的手段高明,现在又是和谐社会,尤其对犯罪分子也讲“仁慈”,自己就受了那么点贿,应该是小事一桩,没犯多大法,即使败露了也不会判的太重。
可以说,是没有有效监督的权力和无尽的贪欲毁了谭新生,他落到今天这个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如今再怎么厚颜无耻地为自己辩解也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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