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游艇进入珠海可获“双户口”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1月05日21:53
新华网珠海11月5日电(记者魏蒙)根据日前由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港澳游艇有望以在港澳和珠海两边登记的“双户口”形式进入珠海水域航行或停泊。
珠海市正在加快发展游艇产业,并将其视为珠海市的八大产业集群之一予以政策扶持。目前正在大力推动与游艇产业相关的国家级检测中心落户珠海,积极参与游艇制造业行业标准的制定,而且围绕这一产业发展链条的各个环节,将制定和出台游艇产业发展规划,以增强产业集聚效应。与此同时,由政府出面协助开拓游艇消费市场,延长珠海市的游艇产业链条,并将游艇码头等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与建设纳入规划,把游艇消费市场与海岛旅游资源开发结合起来,实现打造游艇旅游的高端服务业品牌和城市文化品牌的目的。
《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规定,“在港澳地区办理了船舶登记的游艇,在不注销已办理船舶登记的条件下,经珠海船舶检验机构临时检验合格,向海事机构办理临时国籍证书后,可以在珠海水域航行、停泊”。这就意味着,港澳游艇进入珠海,不必像以前规定的那样要先注销在当地的登记,再在珠海重新登记,转而变成了畅游港澳与珠海的“双户口”。
另外一个创新条款是,游艇所有权人在珠海办理游艇所有权登记和船舶国籍登记,可以不受游艇共有人出资比例的限制。这一条款意味着,在境外人员持股超过50%的情况下,在珠海登记的游艇仍属中国国籍,游艇上可以悬挂中国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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