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普法工作营造和谐法治环境 上海市松江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06日08:57
上海市松江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形式,以“四个三”为主体,在全民、全社会营造了敬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以“三个集中”为抓手
用公务员学法用法带动全民普法
法律进机关活动以“三个集中”为抓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一是集中学法,坚持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工作会会前学法制度,结合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报告审议等载体专题学习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律师法等新颁布的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集中培训,坚持每年举办全区处级行政领导干部实务知识培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和专家进行授课,2006年以来,全区有近一千人参加了学习,将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在线学法纳入年度考核积分管理,普遍建立了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卡制度;三是集中听课,利用“东方讲坛”、普法讲师团等资源积极组织各级机关学法活动,定期组织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党政机关法律知识讲座举办率达100%。以“法律进机关”活动为龙头,充分调动党政机关组织、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促进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
以“三个坚持”为核心
法律文化载体建设引领全民学法
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日、周、月主题宣传。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维权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宪法宣传周以及“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坚持报纸、网络主渠道宣传。各街镇利用社区报、村民小报等媒体,党政机关利用门户网站,在《松江报》开设“法治”专版,通过以案说法、新法解读、法治辞典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三是坚持地方文艺主阵地宣传。充分利用群众文化资源,组建“文艺小分队、普法轻骑兵”,活用上海说唱、沪剧小戏等地方曲艺,自编、自导、自演法制文艺节目,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寓教于乐。“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共开展廉政、拆违、安全生产、迎世博等主题的法制文艺巡演活动一千余场,巡演所到之处,场场满座,好评如潮。法制文艺巡演实现了群众学得进、记得住、用得上。
以“三支队伍”为重点
整合资源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注重引导全社会的参与联动。一是组建松江区“五五”普法讲师团。由政法系统、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的“五五”普法讲师团,每年根据群众需要调整、充实宣讲内容,提供宣讲课题“菜单”供基层挑选,内容涵盖面广,特别是及时宣讲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于宣讲紧贴实际,深受群众欢迎。二是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十余位资深律师、法学教授等专业人士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效提高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库”。各镇街道及村、小区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双结对,使法律服务达到全覆盖,每个镇街都组建了一支由专业法律工作者、机关干部、老党员、离退休老干部、大学生等组成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真正实现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知识送到家。
以“三个注重”为关键
深化依法治区提升法治管理水平
依法行政是“法治城区”创建工作的关键所在。把“法治松江”建设贯穿于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积极开展“法治城区”创建工作。坚持“三个注重”:一是注重政府率先垂范。先后制定《松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和《松江区政府合同法律审核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和监督机制,促进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注重全民参与。将人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以及公众安全感指数纳入法治建设评价标准,对涉及民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都采取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不同形式,认真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努力扩大民主法治建设的群众基础。三是注重评估考核。建立健全评估体系,量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查检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督查的重点,为松江全面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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