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双训双考加强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06日15: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山东省梁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任用工作,加强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和廉政考核,实行以“上岗前廉政教育培训、上岗后岗位任职培训,培训中党纪政纪考试、试用期满廉政考核”为基本内容的“双训双考”办法,取得良好效果。
认真安排廉政教育培训。在每一次调整干部谈话时,由县纪委书记或县委组织部长对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集体培训,必要时对个别干部个别谈话,并作为一项制度来落实。
及时开展岗位任职培训。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一律在提拔后3个月内安排参加岗位任职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进行部署。培训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廉政教育、行政能力、领导艺术、业务技能等方面,并让新任领导干部他们撰写廉政教育学习体会,作出廉洁从政承诺,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严格组织党纪政纪知识考试。新任领导干部岗位任职培训班结业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上岗考试,适当安排党纪政纪内容,重点考查培训期间党纪政纪知识学习情况。对考试不及格的实行重点谈话,适时组织补习考试;考试仍不及格的,年终考核列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档次,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和干部档案。
统筹实施试用期满廉政考核。新任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时,除考察干部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以及对所担任职务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外,突出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考核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实施,对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免去试用期所任职务,按照试任前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安排适当工作。(李丽刘鹏刘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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