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实施新医改 三年需投55.54亿
本报讯(记者 杨益) 11月6日,长春市新医改拉开帷幕。昨天,长春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长春市从今年至2011年,共需为新医改投入55.54亿元。
根据国家投入测算口径,长春市初步测算,不含基础设施建设费用,2009年至2011年,新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共需新增设投入55.54亿元。五项改革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每个县都有一所官办医院
从今年到2011年,国家和省里将相继启动建设一批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春市要力争使每个县(市)至少有一所政府办的县级医院和百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每个城区都有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将提高到85%
新医改后,市民住院可报销多少医药费?
长春市已设立了新医改后的医保目标。2011年前,长春将职工医保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85%以上;居民医保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0%以上。职工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3年内达到6倍。
2010年,长春将建立居民生育保险专项补贴基金,利用3年时间将居民生育补偿比例提高到80%。以后生宝宝住院,就可报销80%了。
县级以上医院将基本药物做首选
从2010年开始,要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优先使用,并逐年提高使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