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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转型 “包袱”变“财富”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08日11:17
  中广网北京11月8日消息(记者张庶卓)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14分报道,文化部将2009年作为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关键一年。在大力推进全国文化系统、文化体制改革方面,推动国有艺术表演团体转企改制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中宣部、文化部于今年7月27日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下发后,截至到目前,全国29个省区市共有89家国有文艺演出院团转体改制。其中《意见》下发前专制的有57家,《意见》下发之后有32家国有院团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其进展大大出乎意料。

  截至目前,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向文化部报送69家打算在今年年内完成转体改制的国有院团名单,其中包括河北、重庆、内蒙古等25个省区市直属院团39家,青岛、大连等城市的直属院团4家及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等18个省会城市的直属院团26家。各地院团从“要我改”变成“我要改”,积极性很高。

  国有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相对比较滞后,涉及面很广、情况很复杂、政策性很强,是体制改革的重点又是难点。民营文艺演出院团特别火,像刘老根大舞台。但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有龙头企业,或龙头演艺团体引领市场。目前,民营文艺演出院团比较多,而国营演出院团比较少。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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