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市民遭冒名卡缠身催债 向银行索赔三百万
来源:
中国青年报
2009年11月09日05:12
林先生是海口一家文化公司的老板,今年2月他接到了某银行的催债电话,后来经过查询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在某银行海南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透支了3万多元。林先生认为这一不良记录致使他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被拒,严重影响到他个人的声誉和公司的业务拓展,最近,他向海南某银行提出高达300万元的索赔。但海南银行方面认为,林先生的要求太过分。
天上掉下3万元“债务”
据林先生介绍,从今年3月开始,他公司的员工就不断接到催债电话,对方声称是福建某公司受某银行上海信用卡中心委托催收信用卡欠款,说林先生在某银行办理的信用卡欠款3万多元,现已超过还款日期很长时间,要求林先生尽快还清。
“她们(员工)向我汇报了这件事情后,我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一家银行办理过信用卡,怎么可能有信用卡债务呢?”林先生说,为了安抚员工,他在公司的会议上告诉公司所有员工,自己从未向任何银行或委托任何人到银行办理有关信用卡等,这些电话和这些人可能是社会上的诈骗分子,请大家不要相信,今后如果还有类似电话,请直接拒绝,或报案处理。
原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了,但此后不久林先生又接到居住地所在村委会的通知说有他的重要信件,是某律师事务所发来的,由于该信函信封上特别说明“此信函内有重要信件请务必转送”,所以要求他们尽快去领取。但林先生认为自己没有做过任何非法的事,所以就一直没有去取。
“没想到5月3日他们(催债人)又以某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继续打电话到我公司催款讨债!”已经被这笔莫名其妙的“债务”折磨了几个月的林先生终于坐不住了,于5月4日直接飞往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福州,准备去查一下这笔“债务”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林先生正在福州查找向他催债的律师事务所时,公司员工打电话告诉他,6日上午有两名男子声称是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直接找到公司去讨债,问他怎么办?林先生立即让员工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在警方介入调查后,林先生才知道他的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在某银行海南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欠款、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共有3万多元。他说:“怪不得我今年2月向银行申请贷款,准备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业务时被拒绝,说是我的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
向银行索赔300万元
为了进一步了解自己如何被他人冒名,在某银行办理及使用信用卡的过程,林先生曾多次到海口多个银行网点查询,但始终找不到具体的受理网点,最后他通过拨打某银行信用卡中心服务热线,说明了自己的情况,终于查询到这张卡是在“某银行海南省分行个金部”办理的。
随后,林先生找到海南某银行个金部询问有关情况,该部工作人员调取了当时办理这张信用卡的有关资料,称确实是以林先生的名字办理的,但当林先生要求提供这些资料时,银行方面表示只有公安部门才有权提取,建议林先生向警方报案。
“但民警了解了这件事情的由来后,回答我说无法立案,并说这件事应由某银行报案。”林先生说,在经过多次奔波和交涉后,今年8月底,他的个人不良记录终于从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库中被删除掉了。
但林先生认为,尽管自己的不良记录被删除了,但在此期间有多家银行查询过这一不良记录,并因此给他的个人声誉和公司经营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而这恰恰是因为某银行的失误造成的,因此他向海南某银行提出了300万元的索赔要求。
银行认为索赔太过分
“我们认为,目前这一事件尚在调查之中,具体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还无法界定,所以现在谈赔偿问题还为时过早。”某银行海南省分行办公室主任游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在处理这件事的态度上是非常积极和主动的。在了解林先生反映的情况后,他们就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止了对林先生的催讨工作,并以十分诚恳的态度和林先生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但林先生的索赔要求太过分,没有任何依据,银行方面无法也不能接受。
据游弋介绍,目前冒用林先生个人信息办理信用卡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案件也在进一步调查中,只有等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才能够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至于是否由银行方面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他建议最好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本报海口11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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