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调整
确保不影响低收入者生活
为此,我市设计了水价调整的两个方案(见图表)。目前,我市主城居民终端水价(指自来水价和污水处理费的总和)调价前为每立方米2.80元,按照方案一,调整后第一年每立方米为3.50元,提价0.70元,另0.20元由政府补贴或视经济发展情况再行实施;按照方案二,调整后第一年每立方米为3.45元,每立方米提价0.65元,第二年由3.45元调为3.75元。市物价局副局长刘卫东表示,主城以外的区县自来水价格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由各区县自行决定;污水处理费将按市里规定的价格执行。物价局还透露,伴随价格调整政府还将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调价影响
调整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水价调整后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刘卫东表示,若按照方案一调价,以每户居民实际月用水量10立方米测算,调价后第一年主城居民每户每月增加水费支出7.0元。“据《重庆统计年鉴》公布的资料,2008年我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4189元,调价后居民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增长0.17个百分点,仅0.84%”。
而按照方案二调整,调价后的第一年,主城居民每户每月增加水费支出6.5元,居民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增长0.15个百分点,仅为0.82%。第二年每立方米调整0.30元,随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居民的影响会越来越小。区县居民户月均用水量为8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调整0.35元,户月增加支出2.80元。
(一)消费者
范俊强 渝中区朝天门个体协会
成荣富 大渡口区个体协会
胡修良 江北区退休干部
高德渝 沙坪坝区退休职工
刘晓东 九龙坡区退休职工
刘长奇 南岸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黄伟 重庆市勤正物业公司
刘兴科 重庆石松律师事务所
冉启蕾 中共涪陵区委党史研究室
易继雍 万州区政协经济委
刘家其 黔江城东街道石城居委会
(二)经营者
刘孟兰 水务集团
向立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赖生平 市排水有限公司
(三)市人大代表
罗先成 市人大财经委
熊世明 市人大城环委
刘放 重庆中旅集团
(四)市政协委员
何世斌 市政协经济委
刘德绍 市环保局科技处
刘绍璋 民建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
(五)政府部门代表
何严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陈萌 市市政委水务处
宋颖 市经信委企业处
李亮 市国资委产权处
(六)专家、学者
张智 重庆大学城市建设环境学院
朱华政 重庆社科院财政金融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