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生效 实施首例特困救助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10日08:47
本报讯 记者杜萌 通讯员刘志平倪桂新11月5日上午,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泗港镇杨港村一租住房内,来自四川省渠县的刑事被害人肖某的妻子李某,含泪接过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邹志强专程送去的5000元救助款。
据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5月20日批准通过了《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这笔救助款是该条例生效后由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实施的首例特困救助款,也是无锡地区立法后实施的首例特困救助。
记者从江阴市检察院了解到:在该条例获得批准前,该院已对9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实施了特困救助,共发放救助款6万元。
上网从搜狗开始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