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降温 西安12日提前供暖
范围 市政集中供热及部分区域供热地区,东郊等地或稍晚供暖
费用 市政提前供热的费用,居民户不用承担
倡议 市政委倡议,天然气采暖单位、自备锅炉小区也提前供暖
西安市市政委昨宣布,今年全市市政集中供热调整提前至11月12日零时开始,比原来的11月15日提前3天。
供热时间
今后实行“弹性制”
市政委主任雷英杰表示,今后市政集中供热时间将实行“弹性制”,即:在保证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暖的同时,根据气温适时调整供暖开始、结束时间。
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无论气温情况如何,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保证供热;二、开始、结束供热的日期要根据天气情况,即供热开始日期为冬季开始时日均气温稳定低于5℃的日期,供热结束日期为冬季结束时日均气温稳定高于5℃的日期。
供热费用
提前供热费用市民不承担
据了解,一个采暖季调整多出的供热费用,不超过10天由企业自己调节承担,超过10天由市政委协调,由政府承担。据此,市政集中供热提前或拖后供热多出的费用,居民户不用承担。
提前供热范围
市政集中供热及部分区域供热本次提前供热的范围包括由五大热力企业供热的市政集中供热地区,及区域集中供热的西安嘉晟热力责任有限公司承担的供热区域。
西安市市政委向其他区域供热企业、自备锅炉小区供热企业等发出倡议:将11月15日的供热时间提前。
供热情况
东郊等地可能稍晚供热
因西联供热公司和高新热力公司、西安热电公司、太华供热公司、雁东供热公司新安装锅炉较多,运行初期需反复进行系统调试,可能会在个别区域出现影响供热质量的现象。
负责西安市东郊供热的企业目前正加紧施工,由于电路不通等原因,东郊等地区可能出现12日无法正常供热的情况。目前市政委正在督促各供热企业合理安排,尽早正常供热。
供热信息
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
西安市已成立冬季应急供热领导小组,今后每年将定期向社会发布供热信息,发布时间暂定为每年的10月中旬、11月上旬、春节前、供热结束前。特殊情况临时增加供热信息发布会。发布内容为:供热企业供热前的准备工作、供热情况;供热天气预报;调整供热时间;供热价格等。
天然气集中供暖可集体申请提前
记者从西安秦华天然气公司了解到,采用天然气进行集中供暖,需要提前供暖的单位,只要同天然气公司联系即可开始供暖。
小区或单位如果是使用天然气直燃机或锅炉进行集中供暖的,由小区物业或者单位以集体申请的形式与秦华天然气公司客户营收部联系,即可起调调压器开始供暖,联系电话029-85366322(只针对集体用户)。
采用壁挂锅炉采暖的个人用户直接购气使用即可采暖。
供热价格
集中供热:居民户终端5.3元左右
西安市今年供热价格政策没有大的变化,除个别区域供热企业的非居民用热价格有可能微调外,绝大多数供热企业的供热价格仍然维持去年水平不变。
市政集中供热由政府定价,市政集中供热到小区热交换站价格为每吉焦26.5元,折合建筑面积为每月每平方米4.8元,即每天0.16元。热交换站价格实行协商备案制,每月每平方米大体在0.5元上下。这样算下来,到居民终端供热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5.3元左右。
区域供热:居民户终端5.2-5.3元
区域集中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于热源及供热范围、每天供热时间不同,各供热企业供热价格标准有所不同,但大体在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2元至5.3元之间。
小区自备锅炉:继续实行协商备案制
今年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继续实行协商备案制。先由物业公司根据去年供热价格成本情况,提出今年供热价格的初步意见,在与业主协商后报市或区县物价局审核备案,并将备案价格在小区显著位置告示后,才能收取热费。西安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在煤、电、天然气、自来水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自备锅炉供热价格须保持稳定。
供热期前后,物价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各种供热价格违法乱纪行为。
天气情况
日平均气温要降6~8℃
本周西安进入冬季我省局地有暴雪
据省气象台消息,今天至12日,西安和关中地区将出现一次降水、降温和吹风天气过程。预计10~13日,西安日平均气温将下降6~8℃。也就是说,明天开始到13日,西安日平均气温将降到10℃以下,最低气温在2℃左右,西安就此进入冬季。11月11日,西安市区日平均气温将降至5℃以下。
昨日下午5时,省气象台发布暴雪消息:从昨晚到12日早上,我省将出现一次明显的雨雪天气过程,主要降水时段在10~11日。预计陕北、关中北部有小到中雨或雨夹雪转中雪,陕北中北部部分地方有暴雪,关中南部、陕南有中雨或雨夹雪,东部局地有大雨,秦岭山区部分地方有大到暴雪。
我省过程降温幅度各地可达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