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出台考核“工作标准” 自评高分不算数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1月10日10:57
“连日来由本报发起的"关注官员自评高分现象"引起了公众极大关注。不少人都在问,这些人的自评分到底能不能算数?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得的《2007—2008年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工作手册》(试行)显示,在这次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中,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综合得分由民意测评分和考核组评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民意测评分和考核组评分各占综合得分的50%。
民意测评教师和学生家长不少于100人
根据工作手册,考核组要对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进行集体评议,对照细则标准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和评分。考核组将直接向考核对象反馈意见和考核分数。
据了解,在考核中,必须召开来自基层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县(市、区)或乡镇负责人、中小学校长、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民意调查会,对考核对象的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进行民意测评。测评师发放考核对象的书面述职报告、考核组认可的各种统计数据和民意测评表。其中,教师和学生家长人数不少于100人。此外,考核组还要专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教师等,了解区域内基础教育工作情况。
考核不及格将全省通报批评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分层进行。省负责对地级以上市、地级以上市负责对所属县(市、区)考核对象的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进行考核,每两年考核一次。省对部分县(市、区)进行随机抽查,并对各地级以上市考核结果进行审查。
在地级以上市对所属县(市、区)考核的基础上,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对县(市、区)考核对象的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核实。抽查面一般为县(市、区)总数的三分之一。抽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下半年。
据了解,考核结果分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认定为优秀的,必要时接受抽查。
而对考核不及格的,或经省抽查确认为不合格等次的考核对象,由上级党委、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全省通报批评,同时,考核年度内不能评为优秀,不得推荐为先进个人,已被评定为优秀或被推荐为先进个人的予以撤销,原则上不能提拔使用。
五大否决性指标
被考核对象的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行为存在与下列否决性考核指标任何一项相符,一经组织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即为不合格。
其一,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精神,不履行教育职责,年度内未专题研究基础教育工作,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衡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长期处于区域内落后位置。
其二,不依法安排教育经费,本级财政性教育投入没有增长。
其三,区域内发生贪污、截留、克扣、挪用、挤占和抵顶各种教育经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现象。
其四,没有按中央和省的要求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珠三角地区初中年辍学率没有逐年下降,珠三角以外地区初中三年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没有逐年提高。
其五,年内发生重大教育安全责任事故。
声音
“自评分最低分”区委书记
“我觉得80分已经很高了”
“我觉得80分已经很高了。”近日,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自评说明,自扣20分的汕头市濠江区区委书记陈文毓回应本报官员自评高分现象系列报道。
11月6日,本报独家披露了在2007—2008年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中,不少地方纷纷自评高分的现象。其中,汕头市濠江区委书记自评分最低,被众多网友、读者认为是有自知和良知的官员。
陈文毓对这次自评事件不愿置评,未对记者解释自评80分时的心理与感想。不过,根据其自评说明,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领导干部是在怎样诚实、坦然面对工作中的问题。
濠江区在汕头属于经济欠发达区域,财力不足极大地束缚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从陈文毓的自评说明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来。总计35分的第二大考核项目“投入与保障”,陈文毓没有回避问题,也没有弄虚作假,而是自扣6分。自评说明显示,2007年濠江区国民生产总值47.97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11140万元,占2.32%;2008年国民生产总值55.19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11261万元,占2.04%;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下降;该项扣了5分。
“自评100分”副区长
100分可能是录入错误
对于在2007年的基础教育工作责任履行情况自评满分一事,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昨日回应表示,自评满分的内容可能是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在随后的区党政领导考评会上提供的述职报告中,均显示的是2007年和2008年自评各为98分。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媒体联络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分管教育的副区长2007年自评100分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在深圳福田政府在线上公示的自评100分,可能是工作人员录入错误。但在公示期的一周时间内,并没有接到任何投诉。而之后教育部门发现录入错误,但由于已过公示期,以为述职报告已经撤下来,遂没有再更正。
该工作人员表示,述职报告是两年度一评,公示的述职报告并没有提到自评分的内容,但在公示的另一评分表内,2007年和2008年打在一起,为自评98分。在今年7月9日的福田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考评会上,区教育局印刷并分发的述职报告中,增加了自评分的内容,2007年和2008年均为自评98分。在区教育局提供的一份副区长述职报告中,尾页的最后一段显示,“对照《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评比办法》(珠三角地区)逐项打分,本人2007年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自评得分为98分,等级为"优秀";2008年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自评得分为98分,等级为"优秀"。”
解疑
问:教育局长被判刑,为何不扣分?
答:受贿罪不在否决指标之列
解疑
问:教育局长被判刑,为何不扣分?
答:受贿罪不在否决指标之列
佛山市教育局局长今年不是被判刑了吗,怎么佛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责任考核自评不对这一项扣分呢?昨日,佛山读者打来电话对佛山自评分表示质疑。
官方资料显示,按照相关规定,考核中的《自查报告》、《述职报告》和《自评分说明》,自11月6日起在佛山市政府网上公示一周。此次考核自评满分为100分,共分为三大指标,分别为“领导与管理”、“投入与保障”以及“改革与发展”三项。通过自评,佛山市委书记林元和、市长陈云贤、副市长麦洁华三位市领导2007年、2008年的自评分数均为97分,自评等级均为“优秀”。
据考核工作指南,这项指标特指,区域内本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贪污,区域内党委、政府和机关职能部门没有截留、克扣、挪用、挤占、抵顶各种教育资金的现象。而佛山市教育局原局长冯彦荣在去年被“双规”,今年9月24日在禅城区法院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将被告人退回的赃款46万元没收,并上缴国库。其罪名是受贿罪,而不是截留、克扣、挪用、挤占、抵顶教育资金。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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