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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评点:四川眉山 决策失误要公开亮丑(图)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11日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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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9月17日,四川眉山市人民政府出台36号文件——《眉山市政府部门决策失误检讨和公开道歉制度》,规定政府部门决策失误要检讨并公开道歉,并规定了决策失误的检讨和公开道歉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的相关工作会议上作检讨;二是在市级媒体《眉山日报》上刊载公开道歉书,在眉山电视台公开道歉。该文件还规定:决策失误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做出决策的责任领导作检讨和公开道歉;受部门委托的组织决策失误的,由委托部门和受委托组织作出决策的责任领导作检讨和公开道歉。

  焦点

  文件目的:减少和防止决策失误

  据了解,眉山出台这个文件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立责权一致的决策机制,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防止和减少决策失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的目标是要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眉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李静介绍说,“建设责任政府,就要做到有错必纠,有错必须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敢于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自己给自己加压。”

  “对失误的决策,当然不能以检讨以避之”,眉山市政府秘书长付庆一说,“决策失误部门须据实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他还说,对做出错误决策的责任领导,除公开检讨以外,对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因决策失误进行检讨和公开道歉的,要视其性质对相关责任领导给予停职检查、提请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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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有一人越过“红线”

  事实上,在文件出台前,眉山就已经有“道歉”的先例:2007年9月11日,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在《眉山日报》第四版醒目位置刊登《致歉公告》,对投资1300多万元改造的“三苏大道”,通车半年多就出现破损一事,向市民公布了道路受损的主要原因,并向市民致歉。

  要公开“亮丑”,就要让出台的该文件家喻户晓。眉山一方面通过媒体进行解读,另一方面还别出心裁地让红头文件公开上了墙,让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文件内容,以便对错误的决策进行监督。

  文件出台后,立即在政府机关和社会各界引起反响。不少政府部门的干部认为,现在的官越来越不好当了,权力越来越不好用了。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永高说:“政府部门的权力本来就是为民所用,用权要慎重,用权出了差错,就是要敢于站出来公开揭短亮丑,给群众一个说法,避免再犯。”一位姓陈的退休干部对记者说:“过去,我们的干部做错了事,最怕的就是当众亮相,怕伤了自己的形象,影响今后的提拔。其实那是一个多年来的误区,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最亮的,群众的眼光也是最公平的,现在的老百姓民主意识比过去强多了,干部敢于公开认错反而会给自己增加"选票"。”

  “36号文件具有警示作用”,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周立平说,“现在群众来办的事一切都在阳光下操作,办事者和经办者都轻松,责任领导心里也踏实。”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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