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行村级重大事务“六步决策法”保障决策科学民主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1月11日14:43
新华网天津11月11日电(记者张建新)天津市近年来大力推行村级重大事务“六步决策法”,保障了村级组织决策科学民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目前,全市12个涉农区县的3843个村普遍实行了以“六步决策法”为核心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机制,有力推动了村级民主自治。
为有效解决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中存在不够科学、不够民主的问题,2004年,天津市宝坻区在22个乡镇的765个行政村率先实行了村级重大事务“六步决策法”。即把村里新上经济项目、村庄规划、宅基地发放、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及分配、集体资产处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的14项重大事务列入民主决策的范围和内容,严格按照六个步骤进行决策,即: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和村民代表会征求意见形成议案;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乡镇党委、政府对议案的内容及过程进行审查;村民会议、户代表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限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整个决策过程由村民代表负责监督,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
当初有的村干部担心实行“六步决策法”,会使手中权力受到太多限制和约束,而如今“六步决策法”已经变成了村干部放心干事创业离不开的“法宝”。
实行“六步决策法”,进一步增强了村级事务决策透明度,增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武清区崔黄口镇建地毯产业园需要征地,涉及5个村,共征收土地2000亩。村“两委”按照提出议案、受理议案、“两委”研究、乡镇备案、讨论决定和公布结果的决策方法,依法依规进行征地。由于决策民主,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100%村民同意土地被征用,仅用7天就完成了征地工作。
“六步决策法”的实施,在经济上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了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使农民群众对村级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落到了实处,做到让群众明白,给干部清白。在今年全市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中,凡是“六步决策法”执行得好的村,“两委”班子成员连选连任的比例都比较高。两年来,全市农村共上报村级重大事务预案4320件,经审核把关通过3985件,每一件都得到较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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