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男子专在医院偷患者财物被判刑3年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1月11日17:03
新华网南京11月11日电(记者顾烨)无锡市滨湖区法院近日对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小东因专门在医院里盗窃病人等弱势群体的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供认,被告人李小东经常在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盗窃患者财物,在一个多月时间内采用拎包、扒窃等多种手法,先后盗窃5次,共窃得现金4630元;手机2只。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李小东处追缴得赃款530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小东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小东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李小东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为此提醒医院及广大患者,犯罪分子之所以选择在凌晨作案,就是由于这个时段病人及陪护人员都比较疲乏,比较容易得手。承办法官建议病人到医院就诊还是要提高警惕意识,看管好贵重物品,同时医院也应加强巡查,建立起住院部夜间探访登记等切实可行的制度。
上网从搜狗开始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