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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谈山西煤炭重组 煤老板“合法”利益获保护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09年11月15日05:46
  一场肇始于今年初的“煤炭整合风暴”,把山西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对于这个煤炭资源大省的艰难转身,人们寄予厚望;而面对这场史无前例的煤炭资源重组整合,也有不少“另类”解读:“山西再无煤老板”,“山西煤炭业国进民退”,“3000亿元煤炭业民资流向股市楼市”……

  这次山西煤炭产业重组、整合目标直指小煤矿,年产量30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淘汰关闭。保守估计,今年煤炭资源整合期间,山西超过八成的小煤矿处于停产状态,涉及产能近2亿吨。由此,山西今年一季度丢了独霸多年的“煤老大”地位,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不小的“负”面影响。今年上半年,山西省GDP出现4.4%的负增长,成为全国唯一GDP下降的省份,这与山西重整煤炭产业有直接关系。

  山西为何要如此大动干戈地调整煤炭产业?这次调整,对于煤炭产量占全国1/4的山西,将会产生怎样的深远影响?那些曾经风光无限的“煤老板”们,今后又将何去何从?

  整合、升级——

  是权宜之计,还是长久之计?

  今年4月,山西成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省长王君任组长,副省长陈川平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均为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国资委等机构的高层。这是山西煤炭产业发展史上规格最高的领导小组,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山西对此次煤炭资源重组整合的决心。

  决心从何而来?

  山西的煤对于全国意义重大——山西被称为全国的“锅炉房”,煤炭产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1/4,国内70%以上的外运煤、近50%的全球煤炭交易额来自山西,山西焦炭市场交易量占全国2/3以上……但长期以来,“有水快流”的挖煤思路,在山西造就过万座矿井,也形成了“多、小、散、乱”的煤炭开采格局,中小煤矿成为山西煤炭产业的主力军。

  中小煤矿曾为国家能源供应做出过贡献,也积累了诸多“沉疴”。绝大多数中小煤矿先天投入不足,保障安全生产能力差,2007年山西乡镇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70%,百万吨死亡率是重点大矿的17.8倍;小煤矿资源浪费严重,资源回收率15%左右,仅相当先进水平的1/4,按中小煤矿年产3.5亿吨煤计算,每年要浪费10亿吨左右煤炭资源。在山西,有人甚至给一些小煤矿总结了“四宗罪”:浪费资源、破坏生态、草菅人命、腐蚀干部。

  近年来,山西为解决煤矿“多、小、散、乱”下了不少功夫。到2007年底,山西矿井数量已降至2840座,但30万吨以下小煤矿还占70%以上,煤炭业粗放的发展模式没有根本改变,安全基础依然薄弱。要从根本上改变现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之举于事无补,人民日报刊文谈山西煤炭重组成为山西煤炭产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基于这样的认识,高强度、大力度的煤炭产业调整计划逐渐形成。山西省提出的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煤炭矿井总数减少到约1000座,单井年产90万吨;形成三个亿吨级和四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大集团煤炭企业产量占全省的75%。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到2015年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人以下。

  调整的另一个目标是实现煤炭产业的升级,发展煤炭循环经济,拉长产业链。

  截至目前,山西省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协议签订率97.9%,煤矿新的主体接管到位率71%。这意味着,山西省大规模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基本完成。

  兼并、重组——

  是国进民退,还是优进劣退?

  此次煤炭资源兼并重组,山西大幅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为兼并重组主体限定了条件:或为大型煤矿企业——具备年产300万吨,而且至少有一个年产120万吨机械化开采矿井的地方骨干煤矿;或有一座年产90万吨及以上矿井作支撑,兼并重组后生产规模不低于年产300万吨,所属矿井至少有一座不低于年产120万吨。高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把小煤矿挡在门外,让有实力、产业水平高的优质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山西成长起来的民营采煤企业,总产能超过550万吨,矿井采煤工作面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联盛以其雄厚的实力和技术水平成为这次重组整合的兼并主体,重组整合了13对矿井,产能将迅速扩张到750万吨。联盛副总经理王栓照直言:“此次煤炭资源整合,为我们这样的民营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铺平了道路。”

  此次资源整合受益的民企不止联盛一家。产煤大县柳林,8个整合主体中,有7个是民营企业;在吕梁市,民营企业占整合主体的60%,产能也将占到60%。

  同时,山西省太钢、焦炭集团、能源产业集团、国际电力集团等不以煤炭为主业的大型国有企业,也全部退出了所办煤矿的控股权,转由大型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省属国有重点煤企下属的22座不符合条件的小煤矿,也被关闭。在整合后保留的1053处矿井中,国有办矿占19%,民营办矿占28%,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办矿占53%。这样,山西省将形成以股份制企业为主要形式,国有、民营并存的办矿格局。民营企业作为接管主体的比例高达30%,“三分天下有其一”。

  “小煤矿退出,并不意味民营资本从煤炭产业的退出。”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潘云说,社会上所传山西整合重组大搞“国进民退”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应该是“大进小退”、“优进劣退”,这样做,更有利于优质煤炭企业做大做强。

  民间资本——

  是财路被堵,还是空间更大?

  有人断言,此次山西煤炭资源重组整合是一次煤炭产业格局的重新调整,也是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而洗牌触及的最直接的利益群体,也是利益纷争最为激烈的群体,就是“煤老板”们,主要包括近2000家民营煤炭企业。“煤老板”间流传的一句话是:煤矿以“白粉价”买入,再以“白菜价”卖出。

  同样的煤矿,“煤老板”认为值几个亿元,评估才几千万元,巨大的“落差”导致双方的争执:一方说“兼并方评估不合理”;另一方说“被兼并方漫天要价”。对如此“落差”的产生,有关专家这样分析:“煤老板”获得一座煤矿的采矿权后,一种情况是,“煤老板”自己挖煤;另一种情况是,“煤老板”之间层层“倒卖”,“最后一棒”接手者所付采矿权价格远高于“第一棒”价款。“落差”就是这样产生的。

  针对这种现象,山西省有关部门做出回应。根据宪法,资源是国家的,不能买卖;煤炭资源领域的违法违规经营、非法交易、地下协议和不正当利益,法律和政策不应予以保护,当然也得不到相应补偿;采矿权人把投资形成的资产和尚未开采的国家资源混为一体,据为己有,不合理、更不合法。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建功介绍,根据规定,兼并企业向小煤矿退还剩余资源量的采矿权价款,还区别情况按原价款标准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应该说,“煤老板”合理、合法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在山西,民间资本主要流向煤炭产业。此次煤炭资源重组整合,部分民间资本不可避免地撤出煤炭产业,有人估计,这部分资本将超过千亿元。如此巨资将流向何方,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山西省出台《关于促进民间资本进入我省鼓励类领域的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从煤焦领域向国家、省鼓励发展的领域投资转型,引导民间资本的流向。《意见》明确提出,民间资本投资将得到土地供应、财政扶持、税费优惠等九方面政策倾斜。近日山西省又公布了《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提出凡资源型企业转产和省外资本来山西投资农产品加工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均享受省级龙头企业的政策待遇。

  据统计,山西省目前已有610多个煤焦铁企业转产和兼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资总额达68亿元。

  如果把山西的煤炭资源开发比作一艘巨船的话,那么,这艘船曾被“坚冰”所困,进退维谷。此次山西煤炭资源重组整合,无疑是一次“破冰”之旅,为这艘巨船扬帆远航扫清了障碍。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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